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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上章
袂圜以應規;曲袷如矩以應方;負繩及踝以應直;下齊如權衡以應平。故規者,行舉手以為容;負繩抱方者,以直其政,方其義也。故《易》曰:坤,“六二之動,直以方”也。下齊如權衡者,以安志而平心也。五法已施,故圣人服之。故規矩取其無私,繩取其直,權衡取其平,故先王貴之。故可以為文,可以為武,可以擯相,可以治軍旅,完且弗費,善衣之次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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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月也,農乃登谷。天子嘗新,先薦寢廟。命百官,始收斂。完堤防,謹壅塞,以備水潦。修宮室,壞墻垣,補城郭。是月也,毋以封諸侯、立大官。毋以割地、行大使、出大幣。孟秋行冬令,則陰氣大勝,介蟲敗谷,戎兵乃來。行春令,則其國乃旱,陽氣復還,五谷無實。行夏令,則國多火災,寒熱不節,民多瘧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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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夫卜宅與葬日,有司麻衣、布衰、布帶,因喪屨,緇布冠不蕤。占者皮弁。如筮,則史練冠長衣以筮。占者朝服。大夫之喪,既薦馬。薦馬者,哭踴,出乃包奠而讀書。大夫之喪,大宗人相,小宗人命龜,卜人作龜。復,諸侯以褒衣冕服,爵弁服,夫人稅衣揄狄,狄稅素沙。內子以鞠衣,褒衣,素沙。下大夫以襢衣,其余如士。復西上。大夫不揄絞,屬于池下。大夫附于士,士不附于大夫,附于大夫之昆弟。無昆弟,則從其昭穆。雖王父母在,亦然。婦附于其夫之所附之妃,無妃。則亦從其昭穆之妃。妾附于妾祖姑,無妾祖姑則亦從其昭穆之妾。男子附于王父則配;女子附于王母,則不配。公子附于公子。君薨,大子號稱子,待猶君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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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問曰:“昏禮既納幣,有吉日,女之父母死,則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婿使人吊。如婿之父母死,則女之家亦使人吊。父喪稱父,母喪稱母。父母不在,則稱伯父世母。婿,已葬,婿之伯父致命女氏曰:‘某之子有父母之喪,不得嗣為兄弟,使某致命。’女氏許諾,而弗敢嫁,禮也。婿,免喪,女之父母使人請,婿弗取,而后嫁之,禮也。女之父母死,婿亦如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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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公作宣武司馬,屬門生數十人於田曹中郎趙悅子。悅子以告宣武,宣武雲:“且為用半。”趙俄而悉用之,曰:“昔安石在東山,縉紳敦逼,恐不豫人事;況今自鄉選,反違之邪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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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尼曰:“君子中庸,小人反中庸,君子之中庸也,君子而時中;小人之中庸也,小人而無忌憚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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