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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孫之芳
陳莊子死,赴于魯,魯人欲勿哭,繆公召縣子而問焉。縣子曰:“古之大夫,束修之問不出竟,雖欲哭之,安得而哭之?今之大夫,交政于中國,雖欲勿哭,焉得而弗哭?且且臣聞之,哭有二道:有愛而哭之,有畏而哭之。”公曰:“然,然則如之何而可?”縣子曰:“請哭諸異姓之廟。”于是與哭諸縣氏。仲憲言于曾子曰:“夏后氏用明器,示民無知也;殷人用祭器,示民有知也;周人兼用之,示民疑也。”曾子曰:“其不然乎!其不然乎!夫明器,鬼器也;祭器,人器也;夫古之人,胡為而死其親乎?”公叔木有同母異父之昆弟死,問于子游。子游曰:“其大功乎?”狄儀有同母異父之昆弟死,問于子夏,子夏曰:“我未之前聞也;魯人則為之齊衰。”狄儀行齊衰。今之齊衰,狄儀之問也。
休己丑
王子猷作桓車騎騎兵參軍,桓問曰:“卿何署?”答曰:“不知何署,時見牽馬來,似是馬曹。”桓又問:“官有幾馬?”答曰:“不問馬,何由知其數?”又問:“馬比死多少?”答曰:“未知生,焉知死?”
詩薇
許掾好遊山水,而體便登陟。時人雲:“許非徒有勝情,實有濟勝之具。”
馬佳恒
君之喪:三日,子、夫人杖,五日既殯,授大夫世婦杖。子、大夫寢門之外杖,寢門之內輯之;夫人世婦在其次則杖,即位則使人執之。子有王命則去杖,國君之命則輯杖,聽卜有事于尸則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則輯杖,于大夫所則杖。大夫之喪:三日之朝既殯,主人主婦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則去杖,大夫之命則輯杖;內子為夫人之命去杖,為世婦之命授人杖。士之喪:二日而殯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婦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婦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殯則杖,哭柩則輯杖。棄杖者,斷而棄之于隱者。
呼延培燦
郗公值永嘉喪亂,在鄉裏甚窮餒。鄉人以公名德,傳共飴之。公常攜兄子邁及外生周翼二小兒往食。鄉人曰:“各自饑困,以君之賢,欲共濟君耳,恐不能兼有所存。”公於是獨往食,輒含飯著兩頰邊,還吐與二兒。後並得存,同過江。郗公亡,翼為剡縣,解職歸,席苫於公靈床頭,心喪終三年。
帥飛煙
王凝之謝夫人既往王氏,大薄凝之。既還謝家,意大不說。太傅慰釋之曰:“王郎,逸少之子,人材亦不惡,汝何以恨乃爾?”答曰:“壹門叔父,則有阿大、中郎。群從兄弟,則有封、胡、遏、末。不意天壤之中,乃有王郎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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