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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咸鱼继母日常笔趣阁
呼延莉
君之喪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眾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納財(cái)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無算;士疏食水飲,食之無算;夫人世婦諸妻皆疏食水飲,食之無算。大夫之喪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眾士疏食水飲;妻妾疏食水飲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;婦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練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醬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飲酒者先飲醴酒。期之喪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飲酒。期終喪,不食肉,不飲酒,父在為母,為妻。九月之喪,食飲猶期之喪也,食肉飲酒,不與人樂之。五月三月之喪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飲酒,不與人樂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飲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飲酒可也。五十不成喪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則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則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則辭。
延禎
諸葛瑾弟亮及從弟誕,並有盛名,各在壹國。於時(shí)以為“蜀得其龍,吳得其虎,魏得其狗”。誕在魏與夏侯玄齊名;瑾在吳,吳朝服其弘量。
司徒智超
大夫吊,當(dāng)事而至,則辭焉。吊于人,是日不樂。婦人不越疆而吊人。行吊之日不飲酒食肉焉。吊于葬者必執(zhí)引,若從柩及壙,皆執(zhí)紼。喪,公吊之,必有拜者,雖朋友州里舍人可也。吊曰:“寡君承事。”主人曰:“臨。”君遇柩于路,必使人吊之。大夫之喪,庶子不受吊。妻之昆弟為父后者死,哭之適室,子為主,袒免哭踴,夫入門右,使人立于門外告來者,狎則入哭;父在,哭于妻之室;非為父后者。哭諸異室。有殯,聞遠(yuǎn)兄弟之喪,哭于側(cè)室;無側(cè)室,哭于門內(nèi)之右;同國,則往哭之。
宇作噩
文伯之喪,敬姜據(jù)其床而不哭,曰:“昔者吾有斯子也,吾以將為賢人也,吾未嘗以就公室;今及其死也,朋友諸臣未有出涕者,而內(nèi)人皆行哭失聲。斯子也,必多曠于禮矣夫!”季康子之母死,陳褻衣。敬姜曰:“婦人不飾,不敢見舅姑,將有四方之賓來,褻衣何為陳于斯?”命徹之。
第五涵桃
許玄度送母,始出都,人問劉尹:“玄度定稱所聞不?”劉曰:“才情過於所聞。”
沙新雪
王戎儉吝,其從子婚,與壹單衣,後更責(zé)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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