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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子母歡云雨
禾健成
奔母之喪,西面哭盡哀,括發袒,降堂東即位,西鄉哭,成踴,襲免绖于序東,拜賓、送賓,皆如奔父之禮,于又哭不括發。婦人奔喪,升自東階,殯東,西面坐,哭盡哀;東髽,即位,與主人拾踴。奔喪者不及殯,先之墓,北面坐,哭盡哀。主人之待之也,即位于墓左,婦人墓右,成踴盡哀括發,東即主人位,绖絞帶,哭成踴,拜賓,反位,成踴,相者告事畢。遂冠歸,入門左,北面哭盡哀,括發袒成踴,東即位,拜賓成踴。賓出,主人拜送;有賓后至者則拜之成踴;送賓如初。眾主人兄弟皆出門,出門哭止,相者告就次。于又哭,括發成踴;于三哭,猶括發成踴。三日成服,于五哭,相者告事畢。為母所以異于父者,壹括發,其余免以終事,他如奔父之禮。
浮癸卯
衣服在躬,而不知其名為罔。其未有燭而有后至者,則以在者告。道瞽亦然。凡飲酒為獻主者,執燭抱燋,客作而辭,然后以授人。執燭不讓,不辭,不歌。洗盥執食飲者勿氣,有問焉,則辟咡而對。為人祭曰致福;為己祭而致膳于君子曰膳;祔練曰告。凡膳告于君子,主人展之,以授使者于阼階之南,南面再拜稽首送;反命,主人又再拜稽首。其禮:大牢則以牛左肩、臂臑、折九個,少牢則以羊左肩七個,特豕則以豕左肩五個。國家靡敝,則車不雕幾,甲不組縢,食器不刻鏤,君子不履絲屨,馬不常秣。
檀壬
元皇帝既登阼,以鄭後之寵,欲舍明帝而立簡文。時議者鹹謂:“舍長立少,既於理非倫,且明帝以聰亮英斷,益宜為儲副。”周、王諸公,並苦爭懇切。唯刁玄亮獨欲奉少主,以阿帝旨。元帝便欲施行,慮諸公不奉詔。於是先喚周侯、丞相入,然後欲出詔付刁。周、王既入,始至階頭,帝逆遣傳詔,遏使就東廂。周侯未悟,即卻略下階。丞相披撥傳詔,逕至禦床前曰:“不審陛下何以見臣。”帝默然無言,乃探懷中黃紙詔裂擲之。由此皇儲始定。周侯方慨然愧嘆曰:“我常自言勝茂弘,今始知不如也!”
漫華
婦祔于祖姑,祖姑有三人,則祔于親者。其妻為大夫而卒,而后其夫不為大夫,而祔于其妻則不易牲;妻卒而后夫為大夫,而祔于其妻,則以大夫牲。為父后者,為出母無服。無服也者,喪者不祭故也。婦人不為主而杖者:姑在為夫杖,母為長子削杖。女子子在室為父母,其主喪者不杖,則子一人杖。
第五秀蘭
世子之記曰:朝夕至于大寢之門外,問于內豎曰:“今日安否何如?”內豎曰:“今日安。”世子乃有喜色。其有不安節,則內豎以告世子,世子色憂不滿容。內豎言“復初”,然后亦復初。朝夕之食上,世子必在,視寒暖之節。食下,問所膳羞。必知所進,以命膳宰,然后退。若內豎言“疾”,則世子親齊玄而養。膳宰之饌,必敬視之;疾之藥,必親嘗之。嘗饌善,則世子亦能食;嘗饌寡,世子亦不能飽;以至于復初,然后亦復初
鄢辛丑
許允為吏部郎,多用其鄉裏,魏明帝遣虎賁收之。其婦出誡允曰:“明主可以理奪,難以情求。”既至,帝核問之。允對曰:“‘舉爾所知。’臣之鄉人,臣所知也。陛下檢校為稱職與不?若不稱職,臣受其罪。”既檢校,皆官得其人,於是乃釋。允衣服敗壞,詔賜新衣。初,允被收,舉家號哭。阮新婦自若雲:“勿憂,尋還。”作粟粥待,頃之允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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