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娰書波
三年之喪,以其喪拜;非三年之喪,以吉拜。三年之喪,如或遺之酒肉,則受之必三辭。主人衰绖而受之。如君命,則不敢辭,受而薦之。喪者不遺人,人遺之,雖酒肉,受也。從父昆弟以下,既卒哭,遺人可也。縣子曰:“三年之喪,如斬。期之喪,如剡。”三年之喪,雖功衰不吊,自諸侯達諸士。如有服而將往哭之,則服其服而往。期之喪,十一月而練,十三月而祥,十五月禫。練則吊。既葬,大功吊,哭而退,不聽事焉。期之喪,未喪,吊于鄉(xiāng)人。哭而退,不聽事焉。功衰吊,待事不執(zhí)事。小功緦,執(zhí)事不與于禮。相趨也,出宮而退。相揖也,哀次而退。相問也,既封而退。相見也。反哭而退。朋友,虞附而退。吊,非從主人也。四十者執(zhí)綍:鄉(xiāng)人五十者從反哭,四十者待盈坎。
余甲戌
聞始見君子者,辭曰:“某固愿聞名于將命者。”不得階主。敵者曰:“某固愿見。”罕見曰:“聞名”。亟見曰:“朝夕”。瞽曰:“聞名”。適有喪者曰:“比”。童子曰:“聽事”。適公卿之喪,則曰:“聽役于司徒”。君將適他,臣如致金玉貨貝于君,則曰:“致馬資于有司”;敵者曰:“贈從者”。臣致禭于君,則曰:“致廢衣于賈人”;敵者曰:“襚”。親者兄弟不,以襚進。臣為君喪,納貨貝于君,則曰:“納甸于有司”。赗馬入廟門;賻馬與其幣,大白兵車,不入廟門。賻者既致命,坐委之,擯者舉之。
上官辛亥
諸葛令、王丞相共爭姓族先後,王曰:“何不言葛、王,而雲(yún)王、葛?”令曰:“譬言驢馬,不言馬驢,驢寧勝馬邪?”
崇木
王佛大嘆言:“三日不飲酒,覺形神不復相親。”
迮半容
孔子少孤,不知其墓。殯于五父之衢。人之見之者,皆以為葬也。其慎也,蓋殯也。
同晗彤
提婆初至,為東亭第講阿毗曇。始發(fā)講,坐裁半,僧彌便雲(yún):“都已曉。”即於坐分數(shù)四有意道人更就余屋自講。提婆講竟,東亭問法岡道人曰:“弟子都未解,阿彌那得已解?所得雲(yún)何?”曰:“大略全是,故當小未精核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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