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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了凡四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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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問曰:“宗子為士,庶子為大夫,其祭也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以上牲祭于宗子之家。祝曰:‘孝子某為介子某薦其常事。’若宗子有罪,居于他國,庶子為大夫,其祭也,祝曰:‘孝子某使介子某執其常事。’攝主不厭祭,不旅,不假,不綏祭,不配。布奠于賓,賓奠而不舉,不歸肉。其辭于賓曰:‘宗兄、宗弟、宗子在他國,使某辭。’”曾子問曰:“宗子去在他國,庶子無爵而居者,可以祭乎?”孔子曰:“祭哉!”請問:“其祭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望墓而為壇,以時祭。若宗子死,告于墓而后祭于家。宗子死,稱名不言孝,身沒而已。子游之徒,有庶子祭者以此,若義也。今之祭者,不首其義,故誣于祭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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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天子以至于庶人,一是皆以修身為本。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。其所厚者薄,而其所薄者厚,未之有也。此謂知本,此謂知之至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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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萬壽春敗後,簡文問郗超:“萬自可敗,那得乃爾失士卒情?”超曰:“伊以率任之性,欲區別智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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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中郎與林公絕不相得。王謂林公詭辯,林公道王雲:“箸膩顏帢,(糸翕)布單衣,挾左傳,逐鄭康成車後,問是何物塵垢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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袂圜以應規;曲袷如矩以應方;負繩及踝以應直;下齊如權衡以應平。故規者,行舉手以為容;負繩抱方者,以直其政,方其義也。故《易》曰:坤,“六二之動,直以方”也。下齊如權衡者,以安志而平心也。五法已施,故圣人服之。故規矩取其無私,繩取其直,權衡取其平,故先王貴之。故可以為文,可以為武,可以擯相,可以治軍旅,完且弗費,善衣之次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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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太傅語王右軍曰:“中年傷於哀樂,與親友別,輒作數日惡。”王曰:“年在桑榆,自然至此,正賴絲竹陶寫。恒恐兒輩覺,損欣樂之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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