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谷癡靈
父母之喪,居倚廬、不涂,寢苫枕塊,非喪事不言。君為廬宮之,大夫士襢之。既葬柱楣,涂廬不于顯者。君、大夫、士皆宮之。凡非適子者,自未葬以于隱者為廬。既葬,與人立:君言王事,不言國事;大夫士言公事,不言家事。君既葬,王政入于國,既卒哭而服王事;大夫、士既葬,公政入于家,既卒哭、弁绖帶,金革之事無辟也。既練,居堊室,不與人居。君謀國政,大夫、士謀家事。既祥,黝堊。祥而外無哭者;禫而內無哭者,樂作矣故也。禫而從御,吉祭而復寢。
校攝提格
天子之五官:曰司徒、司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,典司五眾。
典壬申
阮光祿赴山陵,至都,不往殷、劉許,過事便還。諸人相與追之,阮亦知時流必當逐己,乃遄疾而去,至方山不相及。劉尹時為會稽,乃嘆曰:“我入當泊安石渚下耳。不敢復近思曠傍,伊便能捉杖打人,不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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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南郡。既破殷荊州,收殷將佐十許人,咨議羅企生亦在焉。桓素待企生厚,將有所戮,先遣人語雲:“若謝我,當釋罪。”企生答曰:“為殷荊州吏,今荊州奔亡,存亡未判,我何顏謝桓公?”既出市,桓又遣人問欲何言?答曰:“昔晉文王殺嵇康,而嵇紹為晉忠臣。從公乞壹弟以養老母。”桓亦如言宥之。桓先曾以壹羔裘與企生母胡,胡時在豫章,企生問至,即日焚裘。
南門琴韻
高子皋之執親之喪也,泣血三年,未嘗見齒,君子以為難。
茹青旋
樂令善於清言,而不長於手筆。將讓河南尹,請潘嶽為表。潘雲:“可作耳。要當得君意。”樂為述己所以為讓,標位二百許語。潘直取錯綜,便成名筆。時人鹹雲:“若樂不假潘之文,潘不取樂之旨,則無以成斯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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