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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山云
子敬與子猷書,道“兄伯蕭索寡會,遇酒則酣暢忘反,乃自可矜”。
壤駟文超
凡聽五刑之訟,必原父子之親、立君臣之義以權(quán)之。意論輕重之序、慎測淺深之量以別之。悉其聰明、致其忠愛以盡之。疑獄,泛與眾共之;眾疑,赦之。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。成獄辭,史以獄成告于正,正聽之。正以獄成告于大司寇,大司寇聽之棘木之下。大司寇以獄之成告于王,王命三公參聽之。三公以獄之成告于王,王三又,然后制刑。凡作刑罰,輕無赦。刑者侀也,侀者成也,一成而不可變,故君子盡心焉。析言破律,亂名改作,執(zhí)左道以亂政,殺。作淫聲、異服、奇技、奇器以疑眾,殺。行偽而堅,言偽而辯,學(xué)非而博,順非而澤,以疑眾,殺。假于鬼神、時日、卜筮以疑眾,殺。此四誅者,不以聽。凡執(zhí)禁以齊眾,不赦過。有圭璧金璋,不粥于市;命服命車,不粥于市;宗廟之器,不粥于市;犧牲不粥于市;戎器不粥于市。用器不中度,不粥于市。兵車不中度,不粥于市。布帛精粗不中數(shù)、幅廣狹不中量,不粥于市。奸色亂正色,不粥于市。錦文珠玉成器,不粥于市。衣服飲食,不粥于市。五谷不時,果實未熟,不粥于市。木不中伐,不粥于市。禽獸魚鱉不中殺,不粥于市。關(guān)執(zhí)禁以譏,禁異服,識異言。
慕容振宇
司馬景王東征,取上黨李喜,以為從事中郎。因問喜曰:“昔先公辟君不就,今孤召君,何以來?”喜對曰:“先公以禮見待,故得以禮進(jìn)退;明公以法見繩,喜畏法而至耳!”
展乙未
是月也,日長至,陰陽爭,死生分。君子齊戒,處必掩身,毋躁。止聲色,毋或進(jìn)。薄滋味,毋致和。節(jié)嗜欲,定心氣,百官靜事毋刑,以定晏陰之所成。鹿角解,蟬始鳴。半夏生,木堇榮。是月也,毋用火南方。可以居高明,可以遠(yuǎn)眺望,可以升山陵,可以處臺榭。
斂憐真
凡養(yǎng)老:有虞氏以燕禮,夏后氏以饗禮,殷人以食禮,周人修而兼用之。五十養(yǎng)于鄉(xiāng),六十養(yǎng)于國,七十養(yǎng)于學(xué),達(dá)于諸侯。八十拜君命,一坐再至,瞽亦如之。九十使人受。五十異粻,六十宿肉,七十貳膳,八十常珍;九十,飲食不離寢、膳飲從于游可也。六十歲制,七十時制,八十月制;九十日修,唯絞、衾、冒,死而后制。五十始衰,六十非肉不飽,七十非帛不暖,八十非人不暖;九十,雖得人不暖矣。五十杖于家,六十杖于鄉(xiāng),七十杖于國,八十杖于朝;九十者,天子欲有問焉,則就其室,以珍從。七十不俟朝,八十月告存,九十日有秩五十不從力政,六十不與服戎,七十不與賓客之事,八十齊喪之事弗及也。五十而爵,六十不親學(xué),七十致政。唯衰麻為喪。
圖門麗
殷中軍被廢,在信安,終日書空作字。揚(yáng)州吏民尋義逐之,竊視,唯作“咄咄怪事”四字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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