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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分析
通書文
子言之曰:“為上易事也,為下易知也,則刑不煩矣。”子曰:“好賢如《緇衣》,惡惡如《巷伯》,則爵不瀆而民作愿,刑不試而民咸服。大雅曰:‘儀刑文王,萬國作孚。’”子曰:“夫民,教之以德,齊之以禮,則民有格心;教之以政,齊之以刑,則民有遁心。故君民者,子以愛之,則民親之;信以結之,則民不倍;恭以蒞之,則民有孫心。《甫刑》曰:‘苗民罪用命,制以刑,惟作五虐之刑曰法。是以民有惡德,而遂絕其世也。’”
南宮珍珍
庾仲初作揚都賦成,以呈庾亮。亮以親族之懷,大為其名價雲:“可三二京,四三都。”於此人人競寫,都下紙為之貴。謝太傅雲:“不得爾。此是屋下架屋耳,事事擬學,而不免儉狹。”
袁初文
斬衰,括發以麻;為母,括發以麻,免而以布。齊衰,惡笄以終喪。男子冠而婦人笄,男子免而婦人髽。其義:為男子則免,為婦人則髽。苴杖,竹也;削杖,桐也。祖父卒,而后為祖母后者三年。為父母,長子稽顙。大夫吊之,雖緦必稽顙。婦人為夫與長子稽顙,其余則否。男主必使同姓,婦主必使異姓。為父后者為出母無服。親親,以三為五,以五為九。上殺,下殺,旁殺,而親畢矣。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,以其祖配之,而立四廟。庶子王,亦如之。別子為祖,繼別為宗,繼禰者為小宗。有五世而遷之宗,其繼高祖者也。是故,祖遷于上,宗易于下。尊祖故敬宗,敬宗所以尊祖禰也。庶子不祭祖者,明其宗也。庶子不為長子斬,不繼祖與禰故也。庶子不祭殤與無后者,殤與無后者從祖祔食。庶子不祭禰者,明其宗也。親親尊尊長長,男女之有別,人道之大者也。
歐陽栓柱
顏丁善居喪:始死,皇皇焉如有求而弗得;及殯,望望焉如有從而弗及;既葬,慨焉如不及其反而息。
偕思凡
君之喪:三日,子、夫人杖,五日既殯,授大夫世婦杖。子、大夫寢門之外杖,寢門之內輯之;夫人世婦在其次則杖,即位則使人執之。子有王命則去杖,國君之命則輯杖,聽卜有事于尸則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則輯杖,于大夫所則杖。大夫之喪:三日之朝既殯,主人主婦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則去杖,大夫之命則輯杖;內子為夫人之命去杖,為世婦之命授人杖。士之喪:二日而殯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婦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婦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殯則杖,哭柩則輯杖。棄杖者,斷而棄之于隱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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