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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察炎
三年之喪,以其喪拜;非三年之喪,以吉拜。三年之喪,如或遺之酒肉,則受之必三辭。主人衰绖而受之。如君命,則不敢辭,受而薦之。喪者不遺人,人遺之,雖酒肉,受也。從父昆弟以下,既卒哭,遺人可也。縣子曰:“三年之喪,如斬。期之喪,如剡。”三年之喪,雖功衰不吊,自諸侯達諸士。如有服而將往哭之,則服其服而往。期之喪,十一月而練,十三月而祥,十五月禫。練則吊。既葬,大功吊,哭而退,不聽事焉。期之喪,未喪,吊于鄉人。哭而退,不聽事焉。功衰吊,待事不執事。小功緦,執事不與于禮。相趨也,出宮而退。相揖也,哀次而退。相問也,既封而退。相見也。反哭而退。朋友,虞附而退。吊,非從主人也。四十者執綍:鄉人五十者從反哭,四十者待盈坎。
巧壯志
桓南郡每見人不快,輒嗔雲:“君得哀家梨,當復不烝食不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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始卒,主人啼,兄弟哭,婦人哭踴。既正尸,子坐于東方,卿大夫父兄子姓立于東方,有司庶士哭于堂下北面;夫人坐于西方,內命婦姑姊妹子姓立于西方,外命婦率外宗哭于堂上北面。大夫之喪,主人坐于東方,主婦坐于西方,其有命夫命婦則坐,無則皆立。士之喪,主人父兄子姓皆坐于東方,主婦姑姊妹子姓皆坐于西方。凡哭尸于室者,主人二手承衾而哭。
第五辛巳
深公雲:“人謂庾元規名士,胸中柴棘三鬥許。”
閭丘高朗
孫秀既恨石崇不與綠珠,又憾潘嶽昔遇之不以禮。後秀為中書令,嶽省內見之,因喚曰:“孫令,憶疇昔周旋不?”秀曰:“中心藏之,何日忘之?”嶽於是始知必不免。後收石崇、歐陽堅石,同日收嶽。石先送市,亦不相知。潘後至,石謂潘曰:“安仁,卿亦復爾邪?”潘曰:“可謂‘白首同所歸’。”潘金谷集詩雲:“投分寄石友,白首同所歸。”乃成其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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