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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母之君母,母卒則不服。宗子,母在為妻禫。為慈母后者,為庶母可也,為祖庶母可也。為父母、妻、長子禫。慈母與妾母,不世祭也。丈夫冠而不為殤,婦人笄而不為殤。為殤后者,以其服服之。久而不葬者,唯主喪者不除;其余以麻終月數者,除喪則已。箭笄終喪三年。齊衰三月與大功同者,繩屨。練,筮日筮尸,視濯,皆要绖杖繩屨。有司告具,而后去杖。筮日筮尸,有司告事畢而后杖,拜送賓。大祥,吉服而筮尸。庶子在父之室,則為其母不禫。庶子不以杖即位。父不主庶子之喪,則孫以杖即位可也。父在,庶子為妻以杖即位可也。諸侯吊于異國之臣,則其君為主。諸侯吊,必皮弁錫衰。所吊雖已葬,主人必免。主人未喪服,則君于不錫衰。養有疾者不喪服,遂以主其喪。非養者入主人之喪,則不易己之喪服。養尊者必易服,養卑者否。妾無妾祖姑者,易牲而祔于女君可也。婦之喪、虞、卒哭,其夫若子主之。祔,則舅主之。士不攝大夫。士攝大夫,唯宗子。主人未除喪,有兄弟自他國至,則主人不免而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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賀取妻者,曰:「某子使某聞子有客,使某羞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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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問曰:“昏禮既納幣,有吉日,女之父母死,則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婿使人吊。如婿之父母死,則女之家亦使人吊。父喪稱父,母喪稱母。父母不在,則稱伯父世母。婿,已葬,婿之伯父致命女氏曰:‘某之子有父母之喪,不得嗣為兄弟,使某致命。’女氏許諾,而弗敢嫁,禮也。婿,免喪,女之父母使人請,婿弗取,而后嫁之,禮也。女之父母死,婿亦如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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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曰:“寡人愿有言。然冕而親迎,不已重乎?”孔子愀然作色而對曰:“合二姓之好,以繼先圣之后,以為天地宗廟社稷之主,君何謂已重乎?”公曰:“寡人固!不固,焉得聞此言也。寡人欲問,不得其辭,請少進!”孔子曰:“天地不合,萬物不生。大昏,萬世之嗣也,君何謂已重焉!”孔子遂言曰:“內以治宗廟之禮,足以配天地之神明;出以治直言之禮,足以立上下之敬。物恥足以振之,國恥足以興之。為政先禮。禮,其政之本與!”孔子遂言曰:“昔三代明王之政,必敬其妻子也,有道。妻也者,親之主也,敢不敬與?子也者,親之后也,敢不敬與?君子無不敬也,敬身為大。身也者,親之枝也,敢不敬與?不能敬其身,是傷其親;傷其親,是傷其本;傷其本,枝從而亡。三者,百姓之象也。身以及身,子以及子,妃以及妃,君行此三者,則愾乎天下矣,大王之道也。如此,國家順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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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人道阮思曠:“骨氣不及右軍,簡秀不如真長,韶潤不如仲祖,思致不如淵源,而兼有諸人之美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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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:“道不遠人,人之為道而遠人,不可以為道。《詩》云:‘伐柯,伐柯,其則不遠。’執柯以伐柯,睨而視之,猶以為遠。故君子以人治人,改而止。忠恕違道不遠,施諸己而不愿,亦勿施于人。君子之道四,丘未能一焉,所求乎子,以事父,未能也;所求乎臣,以事君,未能也;所求乎弟,以事兄,未能也;所求乎朋友,先施之,未能也。庸德之行,庸言之謹;有所不足,不敢不勉,有余,不敢盡;言顧行,行顧言,君子胡不慥慥爾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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