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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夷甫語樂令:“名士無多人,故當容平子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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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祭有十倫〕鋪筵設同幾,為依神也;詔祝于室,而出于祊,此交神明之道也。君迎牲而不迎尸,別嫌也。尸在廟門外,則疑于臣,在廟中則全于君;君在廟門外則疑于君,入廟門則全于臣、全于子。是故,不出者,明君臣之義也。夫祭之道,孫為王父尸。所使為尸者,于祭者子行也;父北面而事之,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。此父子之倫也。尸飲五,君洗玉爵獻卿;尸飲七,以瑤爵獻大夫;尸飲九,以散爵獻士及群有司,皆以齒。明尊卑之等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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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公北征經金城,見前為瑯邪時種柳,皆已十圍,慨然曰:“木猶如此,人何以堪!”攀枝執條,泫然流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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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中郎是王藍田女婿,嘗箸白綸巾,肩輿徑至揚州聽事見王,直言曰:“人言君侯癡,君侯信自癡。”藍田曰:“非無此論,但晚令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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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元方年十壹時,候袁公。袁公問曰:“賢家君在太丘,遠近稱之,何所履行?”元方曰:“老父在太丘,強者綏之以德,弱者撫之以仁,恣其所安,久而益敬。”袁公曰:“孤往者嘗為鄴令,正行此事。不知卿家君法孤?孤法卿父?”元方曰:“周公、孔子,異世而出,周旋動靜,萬裏如壹。周公不師孔子,孔子亦不師周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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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胤父作南平郡功曹,太守王胡之避司馬無忌之難,置郡於酆陰。是時胤十余歲,胡之每出,嘗於籬中見而異焉。謂胤父曰:“此兒當致高名。”後遊集,恒命之。胤長,又為桓宣武所知。清通於多士之世,官至選曹尚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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