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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国资12号令
赫連歡歡
謀于長者,必操幾杖以從之。長者問,不辭讓而對,非禮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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齊王冏為大司馬輔政,嵇紹為侍中,詣冏咨事。冏設宰會,召葛旟董艾等共論時宜。旟等白冏:“嵇侍中善於絲竹,公可令操之。”遂送樂器。紹推卻不受。冏曰:“今日共為歡,卿何卻邪?”紹曰:“公協輔皇室,令作事可法。紹雖官卑,職備常伯。操絲比竹,蓋樂官之事,不可以先王法服,為吳人之業。今逼高命,不敢茍辭,當釋冠冕,襲私服,此紹之心也。”旟等不自得而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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姑姊妹,其夫死,而夫黨無兄弟,使夫之族人主喪。妻之黨,雖親弗主。夫若無族矣,則前后家,東西家;無有,則里尹主之。或曰:主之,而附于夫之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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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詩》云:“瞻彼淇澳,菉竹猗猗。有斐君子,如切如磋,如琢如磨。 瑟兮僴兮,赫兮喧兮。有斐君子,終不可喧兮。”“如切如磋”者,道學也。 “如琢如磨”者,自修也。“瑟兮僴兮”者,恂傈也。“赫兮喧兮”者,威儀也。“有斐君子,終不可喧兮”者,道盛德至善,民之不能忘也。《詩》云:“於戲,前王不忘!”君子賢其賢而親其親,小人樂其樂而利其利,此以沒世不忘也。《康誥》曰:“克明德。”《大甲》曰:“顧諟天之明命。”《帝典》曰: “克明峻德。”皆自明也。湯之《盤銘》曰:“茍日新,日日新,又日新。”《康誥》曰:“作新民。” 《詩》曰:“周雖舊邦,其命維新。”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。《詩》云:“邦畿千里,維民所止。”《詩》云:“緡蠻黃鳥,止于丘隅。” 子曰:“于止,知其所止,可以人而不如鳥乎?”《詩》云:“穆穆文王,於緝熙敬止!”為人君,止于仁;為人臣止于敬;為人子,止于孝;為人父,止于慈; 與國人交,止于信。子曰:“聽訟,吾猶人也。必也使無訟乎!”無情者不得盡其辭,大畏民志。此謂知本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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