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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壬子
悼公之母死,哀公為之齊衰。有若曰:“為妾齊衰,禮與?”公曰:“吾得已乎哉?魯人以妻我。”季子皋葬其妻,犯人之禾,申祥以告曰:“請(qǐng)庚之。”子皋曰:“孟氏不以是罪予,朋友不以是棄予,以吾為邑長(zhǎng)于斯也。買道而葬,后難繼也。”仕而未有祿者:君有饋焉曰獻(xiàn),使焉曰寡君;違而君薨,弗為服也。虞而立尸,有幾筵。卒哭而諱,生事畢而鬼事始已。既卒哭,宰夫執(zhí)木鐸以命于宮曰:“舍故而諱新。”自寢門至于庫門。二名不偏諱,夫子之母名征在;言在不稱征,言征不稱在。軍有憂,則素服哭于庫門之外,赴車不載橐韔。有焚其先人之室,則三日哭。
宓妙夢(mèng)
王經(jīng)少貧苦,仕至二千石,母語之曰:“汝本寒家子,仕至二千石,此可以止乎!”經(jīng)不能用。為尚書,助魏,不忠於晉,被收。涕泣辭母曰:“不從母敕,以至今日!”母都無戚容,語之曰:“為子則孝,為臣則忠。有孝有忠,何負(fù)吾邪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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袂圜以應(yīng)規(guī);曲袷如矩以應(yīng)方;負(fù)繩及踝以應(yīng)直;下齊如權(quán)衡以應(yīng)平。故規(guī)者,行舉手以為容;負(fù)繩抱方者,以直其政,方其義也。故《易》曰:坤,“六二之動(dòng),直以方”也。下齊如權(quán)衡者,以安志而平心也。五法已施,故圣人服之。故規(guī)矩取其無私,繩取其直,權(quán)衡取其平,故先王貴之。故可以為文,可以為武,可以擯相,可以治軍旅,完且弗費(fèi),善衣之次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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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太丘與友期行,期日中。過中不至,太丘舍去,去後乃至。元方時(shí)年七歲,門外戲。客問元方:“尊君在不?”答曰:“待君久不至,已去。”友人便怒曰:“非人哉!與人期行,相委而去。”元方曰:“君與家君期日中。日中不至,則是無信;對(duì)子罵父,則是無禮。”友人慚,下車引之。元方入門不顧。
夾谷永龍
謝太傅問主簿陸退“張憑何以作母誄,而不作父誄?”退答曰:“故當(dāng)是丈夫之德,表於事行;婦人之美,非誄不顯。”
校攝提格
王尚書惠嘗看王右軍夫人,問:“眼耳未覺惡不?”答曰:“發(fā)白齒落,屬乎形骸;至於眼耳,關(guān)於神明,那可便與人隔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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