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阮籍嫂嘗還家,籍見與別?;蜃I之。籍曰:“禮豈為我輩設也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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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夷甫嘗屬族人事,經時未行,遇於壹處飲燕,因語之曰:“近屬尊事,那得不行?”族人大怒,便舉樏擲其面。夷甫都無言,盥洗畢,牽王丞相臂,與共載去。在車中照鏡語丞相曰:“汝看我眼光,迺出牛背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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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公與嵇、阮壹面,契若金蘭。山妻韓氏,覺公與二人異於常交,問公。公曰:“我當年可以為友者,唯此二生耳!”妻曰:“負羈之妻亦親觀狐、趙,意欲窺之,可乎?”他日,二人來,妻勸公止之宿,具酒肉。夜穿墉以視之,達旦忘反。公入曰:“二人何如?”妻曰:“君才致殊不如,正當以識度相友耳?!惫唬骸耙凛呉喑R晕叶葹閯?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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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有相羊祜父墓,後應出受命君。祜惡其言,遂掘斷墓後,以壞其勢。相者立視之曰:“猶應出折臂三公。”俄而祜墜馬折臂,位果至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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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有問陳季方:“足下家君太丘,有何功德,而荷天下重名?”季方曰:“吾家君譬如桂樹生泰山之阿,上有萬仞之高,下有不測之深;上為甘露所沾,下為淵泉所潤。當斯之時,桂樹焉知泰山之高,淵泉之深,不知有功德與無也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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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期之喪,三年也;期之喪,二年也。九月七月之喪,三時也;五月之喪,二時也;三月之喪,一時也。故期而祭,禮也;期而除喪,道也。祭不為除喪也。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,其祭之間不同時而除喪。大功者主人之喪,有三年者,則必為之再祭。朋友,虞祔而已。士妾有子,而為之緦,無子則已。生不及祖父母諸父昆弟,而父稅喪,己則否。降而在緦小功者,則稅之。為君之父母、妻、長子,君已除喪而后聞喪,則不稅。近臣,君服斯服矣;其余,從而服,不從而稅。君雖未知喪,臣服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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