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賀太傅作吳郡,初不出門。吳中諸強族輕之,乃題府門雲(yún):“會稽雞,不能啼。”賀聞故出行,至門反顧,索筆足之曰:“不可啼,殺吳兒!”於是至諸屯邸,檢校諸顧、陸役使官兵及藏逋亡,悉以事言上,罪者甚眾。陸抗時為江陵都督,故下請孫皓,然後得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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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父之喪,如未沒喪而母死,其除父之喪也,服其除服。卒事,反喪服。雖諸父昆弟之喪,如當父母之喪,其除諸父昆弟之喪也,皆服其除喪之服。卒事,反喪服。如三年之喪,則既顈,其練祥皆同。王父死,未練祥而孫又死,猶是附于王父也。有殯,聞外喪,哭之他室。入奠,卒奠,出,改服即位,如始即位之禮。大夫、士將與祭于公,既視濯,而父母死,則猶是與祭也,次于異宮。既祭,釋服出公門外,哭而歸。其它如奔喪之禮。如未視濯,則使人告。告者反,而后哭。如諸父昆弟姑姊妹之喪,則既宿,則與祭。卒事,出公門,釋服而后歸。其它如奔喪之禮。如同宮,則次于異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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裴叔則被收,神氣無變,舉止自若。求紙筆作書。書成,救者多,乃得免。後位儀同三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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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文見田稻不識,問是何草?左右答是稻。簡文還,三日不出,雲(yún):“寧有賴其末,而不識其本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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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閑居,子夏侍。子夏曰:“敢問《詩》云:‘凱弟君子,民之父母’,何如斯可謂民之父母矣?”孔子曰:“夫民之父母乎,必達于禮樂之原,以致五至,而行三無,以橫于天下。四方有敗,必先知之。此之謂民之父母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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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器之道,多陳之而省納之可也;省陳之而盡納之可也。奔兄弟之喪,先之墓而后之家,為位而哭。所知之喪,則哭于宮而后之墓。父不為眾子次于外。與諸侯為兄弟者服斬。下殤小功,帶,澡麻不絕本,詘而反以報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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