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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—本道雪花
受水
謝萬壽春敗後,還,書與王右軍雲(yún):“慚負宿顧。”右軍推書曰:“此禹、湯之戒。”
力水
李平陽,秦州子,中夏名士。於時以比王夷甫。孫秀初欲立威權,鹹雲(yún):“樂令民望不可殺,減李重者又不足殺。”遂逼重自裁。初,重在家,有人走從門入,出髻中疏示重。重看之色動,入內示其女,女直叫“絕”。了其意,出則自裁。此女甚高明,重每咨焉。
星綺絲
是月也,以立夏。先立夏三日,大史謁之天子曰:某日立夏,盛德在火。天子乃齊。立夏之日,天子親帥三公、九卿、大夫以迎夏于南郊。還反,行賞,封諸侯。慶賜遂行,無不欣說。乃命樂師,習合禮樂。命太尉,贊桀俊,遂賢良,舉長大,行爵出祿,必當其位。
芮凌珍
桓大司馬乘雪欲獵,先過王、劉諸人許。真長見其裝束單急,問:“老賊欲持此何作?”桓曰:“我若不為此,卿輩亦那得坐談?”
宗政米婭
君之喪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眾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納財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無算;士疏食水飲,食之無算;夫人世婦諸妻皆疏食水飲,食之無算。大夫之喪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眾士疏食水飲;妻妾疏食水飲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;婦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練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醬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飲酒者先飲醴酒。期之喪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飲酒。期終喪,不食肉,不飲酒,父在為母,為妻。九月之喪,食飲猶期之喪也,食肉飲酒,不與人樂之。五月三月之喪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飲酒,不與人樂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飲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飲酒可也。五十不成喪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則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則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則辭。
大雁絲
夫祭有昭穆,昭穆者,所以別父子、遠近、長幼、親疏之序而無亂也。是故,有事于大廟,則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倫。此之謂親疏之殺也。古者,明君爵有德而祿有功,必賜爵祿于大廟,示不敢專也。故祭之日,一獻,君降立于阼階之南,南鄉(xiāng)。所命北面,史由君右執(zhí)策命之。再拜稽首。受書以歸,而舍奠于其廟。此爵賞之施也。君卷冕立于阼,夫人副袆立于東房。夫人薦豆執(zhí)校,執(zhí)醴授之執(zhí)鐙。尸酢夫人執(zhí)柄,夫人受尸執(zhí)足。夫婦相授受,不相襲處,酢必易爵。明夫婦之別也。凡為俎者,以骨為主。骨有貴賤;殷人貴髀,周人貴肩,凡前貴于后。俎者,所以明祭之必有惠也。是故,貴者取貴骨,賤者取賤骨。貴者不重,賤者不虛,示均也。惠均則政行,政行則事成,事成則功立。功之所以立者,不可不知也。俎者,所以明惠之必均也。善為政者如此,故曰:見政事之均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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