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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興公道:“曹輔佐才如白地明光錦,裁為負版褲,非無文采,酷無裁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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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次致曲。曲能有誠,誠則形,形則著,著則明,明則動,動則變,變則化。唯天下至誠為能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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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:“下之事上也,身不正,言不信,則義不壹,行無類也。”子曰:“言有物而行有格也;是以生則不可奪志,死則不可奪名。故君子多聞,質而守之;多志,質而親之;精知,略而行之。《君陳》曰:‘出入自爾師虞,庶言同。’《詩》云:‘淑人君子,其儀一也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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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公喪婦,從姑劉氏,家值亂離散,唯有壹女,甚有姿慧,姑以屬公覓婚。公密有自婚意,答雲:“佳婿難得,但如嶠比雲何?”姑雲:“喪敗之余,乞粗存活,便足慰吾余年,何敢希汝比?”卻後少日,公報姑雲:“已覓得婚處,門地粗可,婿身名宦,盡不減嶠。”因下玉鏡臺壹枚。姑大喜。既婚,交禮,女以手披紗扇,撫掌大笑曰:“我固疑是老奴,果如所蔔!”玉鏡臺,是公為劉越石長史,北征劉聰所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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振書、端書于君前,有誅。倒策側龜于君前,有誅。龜策、幾杖、席蓋、重素、袗絺绤,不入公門。苞屨、扱衽、厭冠,不入公門。書方、衰、兇器,不以告,不入公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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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之喪,以其喪拜;非三年之喪,以吉拜。三年之喪,如或遺之酒肉,則受之必三辭。主人衰绖而受之。如君命,則不敢辭,受而薦之。喪者不遺人,人遺之,雖酒肉,受也。從父昆弟以下,既卒哭,遺人可也。縣子曰:“三年之喪,如斬。期之喪,如剡。”三年之喪,雖功衰不吊,自諸侯達諸士。如有服而將往哭之,則服其服而往。期之喪,十一月而練,十三月而祥,十五月禫。練則吊。既葬,大功吊,哭而退,不聽事焉。期之喪,未喪,吊于鄉人。哭而退,不聽事焉。功衰吊,待事不執事。小功緦,執事不與于禮。相趨也,出宮而退。相揖也,哀次而退。相問也,既封而退。相見也。反哭而退。朋友,虞附而退。吊,非從主人也。四十者執綍:鄉人五十者從反哭,四十者待盈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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