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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觸菊而長[總攻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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羊孚作雪贊雲:“資清以化,乘氣以霏。遇象能鮮,即潔成輝。”桓胤遂以書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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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,有林麓,則虞人設階;無林麓,則狄人設階。小臣復,復者朝服。君以卷,夫人以屈狄;大夫以玄赪,世婦以襢衣;士以爵弁,士妻以稅衣。皆升自東榮,中屋履危,北面三號,衣投于前,司命受之,降自西北榮。其為賓,則公館復,私館不復;其在野,則升其乘車之左轂而復。復衣不以衣尸,不以斂。婦人復,不以袡。凡復,男子稱名,婦人稱字。唯哭先復,復而后行死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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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峻亂,諸庾逃散。庾冰時為吳郡,單身奔亡,民吏皆去。唯郡卒獨以小船載冰出錢塘口,蘧篨覆之。時峻賞募覓冰,屬所在搜檢甚急。卒舍船市渚,因飲酒醉還,舞棹向船曰:“何處覓庾吳郡?此中便是。”冰大惶怖,然不敢動。監司見船小裝狹,謂卒狂醉,都不復疑。自送過浙江,寄山陰魏家,得免。後事平,冰欲報卒,適其所願。卒曰:“出自廝下,不願名器。少苦執鞭,恒患不得快飲酒。使其酒足余年畢矣,無所復須。”冰為起大舍,市奴婢,使門內有百斛酒,終其身。時謂此卒非唯有智,且亦達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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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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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遂卒于垂;壬午猶繹,萬入去龠。仲尼曰:“非禮也,卿卒不繹。”季康子之母死,公輸若方小,斂,般請以機封,將從之,公肩假曰:“不可!夫魯有初,公室視豐碑,三家視桓楹。般,爾以人之母嘗巧,則豈不得以?其母以嘗巧者乎?則病者乎?噫!”弗果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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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文雲:“何平叔巧累於理,稽叔夜俊傷其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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