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軒轅仕超
曾子問曰:“君出疆以三年之戒,以椑從。君薨,其入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共殯服,則子麻,弁绖,疏衰,菲,杖。入自闕,升自西階。如小斂,則子免而從柩,入自門,升自阼階。君大夫士一節也。”曾子問曰:“君之喪既引,聞父母之喪,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遂。既封而歸,不俟子。”曾子問曰:“父母之喪既引,及涂,聞君薨,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遂。既封,改服而往。”
留芷波
君之喪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眾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納財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無算;士疏食水飲,食之無算;夫人世婦諸妻皆疏食水飲,食之無算。大夫之喪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眾士疏食水飲;妻妾疏食水飲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;婦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練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醬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飲酒者先飲醴酒。期之喪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飲酒。期終喪,不食肉,不飲酒,父在為母,為妻。九月之喪,食飲猶期之喪也,食肉飲酒,不與人樂之。五月三月之喪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飲酒,不與人樂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飲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飲酒可也。五十不成喪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則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則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則辭。
司寇丁
子曰:“大臣不親,百姓不寧,則忠敬不足,而富貴已過也;大臣不治而邇臣比矣。故大臣不可不敬也,是民之表也;邇臣不可不慎也,是民之道也。君毋以小謀大,毋以遠言近,毋以內圖外,則大臣不怨,邇臣不疾,而遠臣不蔽矣。葉公之顧命曰:‘毋以小謀敗大作,毋以嬖御人疾莊后,毋以嬖御士疾莊士、大夫、卿士。’”
習君平
諸葛恢大女適太尉庾亮兒,次女適徐州刺史羊忱兒。亮子被蘇峻害,改適江虨。恢兒娶鄧攸女。於時謝尚書求其小女婚。恢乃雲:“羊、鄧是世婚,江家我顧伊,庾家伊顧我,不能復與謝裒兒婚。”及恢亡,遂婚。於是王右軍往謝家看新婦,猶有恢之遺法,威儀端詳,容服光整。王嘆曰:“我在遣女裁得爾耳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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庾道季詫謝公曰:“裴郎雲:‘謝安謂裴郎乃可不惡,何得為復飲酒?’裴郎又雲:‘謝安目支道林,如九方臯之相馬,略其玄黃,取其俊逸。’”謝公雲:“都無此二語,裴自為此辭耳!”庾意甚不以為好,因陳東亭經酒壚下賦。讀畢,都不下賞裁,直雲:“君乃復作裴氏學!”於此語林遂廢。今時有者,皆是先寫,無復謝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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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安期為東海郡,小吏盜池中魚,綱紀推之。王曰:“文王之囿,與眾共之。池魚復何足惜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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