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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門海宇
方一里者為田九百畝。方十里者,為方一里者百,為田九萬畝。方百里者,為方十里者百,為田九十億畝。方千里者,為方百里者百,為田九萬億畝。
濮陽一
袁彥伯為吏部郎,子敬與郗嘉賓書曰:“彥伯已入,殊足頓興往之氣。故知捶撻自難為人,冀小卻,當復差耳。”
辛愛民
王仲宣好驢鳴。既葬,文帝臨其喪,顧語同遊曰:“王好驢鳴,可各作壹聲以送之。”赴客皆壹作驢鳴。
威曼卉
父有服,宮中子不與于樂。母有服,聲聞焉不舉樂。妻有服,不舉樂于其側。大功將至,辟琴瑟。小功至,不絕樂。
公冶靈松
凡訃于其君,曰:“君之臣某死”;父母、妻、長子,曰:“君之臣某之某死”。君訃于他國之君,曰:“寡君不祿,敢告于執事。”;夫人,曰:“寡小君不祿。”;大子之喪,曰:“寡君之適子某死。”大夫訃于同國:適者,曰:“某不祿”;訃于士,亦曰:“某不祿”;訃于他國之君,曰:“君之外臣寡大夫某死”,訃于適者,曰:“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祿,使某實。”訃于士,亦曰:“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祿,使某實。”士訃于同國大夫,曰:“某死”,訃于士,亦曰:“某死”;訃于他國之君,曰:“君之外臣某死”,訃于大夫,曰:“吾子之外私某死”,訃于士,亦曰:“吾子之外私某死”。大夫次于公館以終喪,士練而歸。士次于公館,大夫居廬,士居堊室。大夫為其父母兄弟之未為大夫者之喪,服如士服。士為其父母兄弟之為大夫者之喪,服如士服。大夫之適子,服大夫之服。大夫之庶子為大夫,則為其父母服大夫服;其位,與未為大夫者齒。士之子為大夫,則其父母弗能主也,使其子主之。無子,則為之置后。
段干己巳
子云:“敬則用祭器。故君子不以菲廢禮,不以美沒禮。”故食禮:主人親饋,則客祭;主人不親饋,則客不祭。故君子茍無禮,雖美不食焉。《易》曰:“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禴祭,實受其福。”《詩》云:“既醉以酒,既飽以德。”以此示民,民猶爭利而忘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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