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浦午
禮也者,反本修古,不忘其初者也。故兇事不詔,朝事以樂。醴酒之用,玄酒之尚。割刀之用,鸞刀之貴。莞簟之安,而稿鞂之設。是故,先王之制禮也,必有主也,故可述而多學也。
鮮于聰
庾文康亡,何揚州臨葬雲:“埋玉樹箸土中,使人情何能已已!”
圖門靜薇
子言之曰:“后世雖有作者,虞帝弗可及也已矣。君天下,生無私,死不厚其子;子民如父母,有憯怛之愛,有忠利之教;親而尊,安而敬,威而愛,富而有禮,惠而能散;其君子尊仁畏義,恥費輕實,忠而不犯,義而順,文而靜,寬而有辨。《甫刑》曰:‘德威惟威,德明惟明。’非虞帝其孰能如此乎?”子言之:“事君先資其言,拜自獻其身,以成其信。是故君有責于其臣,臣有死于其言。故其受祿不誣,其受罪益寡。”子曰:“事君大言入則望大利,小言入則望小利;故君子不以小言受大祿,不以大言受小祿。《易》曰:‘不家食,吉。’”子曰:“事君不下達,不尚辭,非其人弗自。小雅曰:‘靖共爾位,正直是與;神之聽之,式谷以女。’”子曰:“事君遠而諫,則諂也;近而不諫,則尸利也。”子曰:“邇臣守和,宰正百官,大臣慮四方。”子曰:“事君欲諫不欲陳。《詩》云:‘心乎愛矣,瑕不謂矣;中心藏之,何日忘之。’”子曰:“事君難進而易退,則位有序;易進而難退則亂也。故君子三揖而進,一辭而退,以遠亂也。”子曰:“事君三違而不出竟,則利祿也;人雖曰不要,吾弗信也。”子曰:“事君慎始而敬終。”子曰:“事君可貴可賤,可富可貧,可生可殺,而不可使為亂。”子曰:“事君,軍旅不辟難,朝廷不辭賤;處其位而不履其事則亂也。故君使其臣得志,則慎慮而從之;否,則孰慮而從之。終事而退,臣之厚也。《易》曰:‘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。’”子曰:“唯天子受命于天,士受命于君。故君命順則臣有順命;君命逆則臣有逆命。《詩》曰:‘鵲之姜姜,鶉之賁賁;人之無良,我以為君。’”
左丘超
周鎮罷臨川郡還都,未及上住,泊青溪渚。王丞相往看之。時夏月,暴雨卒至,舫至狹小,而又大漏,殆無復坐處。王曰:“胡威之清,何以過此!”即啟用為吳興郡。
母辰
三年之喪,以其喪拜;非三年之喪,以吉拜。三年之喪,如或遺之酒肉,則受之必三辭。主人衰绖而受之。如君命,則不敢辭,受而薦之。喪者不遺人,人遺之,雖酒肉,受也。從父昆弟以下,既卒哭,遺人可也。縣子曰:“三年之喪,如斬。期之喪,如剡。”三年之喪,雖功衰不吊,自諸侯達諸士。如有服而將往哭之,則服其服而往。期之喪,十一月而練,十三月而祥,十五月禫。練則吊。既葬,大功吊,哭而退,不聽事焉。期之喪,未喪,吊于鄉人。哭而退,不聽事焉。功衰吊,待事不執事。小功緦,執事不與于禮。相趨也,出宮而退。相揖也,哀次而退。相問也,既封而退。相見也。反哭而退。朋友,虞附而退。吊,非從主人也。四十者執綍:鄉人五十者從反哭,四十者待盈坎。
督庚午
杖者何也?爵也。三日授子杖,五日授大夫杖,七日授士杖。或曰擔主;或曰輔病,婦人、童子不杖,不能病也。百官備,百物具,不言而事行者,扶而起;言而后事行者,杖而起;身自執事而后行者,面垢而已。禿者不髽,傴者不袒,跛者不踴。老病不止酒肉。凡此八者,以權制者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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