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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已婚女儿与丧妻父亲
公冶桂芝
子云:“夫禮者,所以章疑別微,以為民坊者也。”故貴賤有等,衣服有別,朝廷有位,則民有所讓。子云:“天無二日,土無二王,家無二主,尊無二上,示民有君臣之別也。”《春秋》不稱楚越之王喪,禮君不稱天,大夫不稱君,恐民之惑也。《詩》云:“相彼盍旦,尚猶患之。”子云:“君不與同姓同車,與異姓同車不同服,示民不嫌也。”以此坊民,民猶得同姓以弒其君。
泣癸亥
謝奕作剡令,有壹老翁犯法,謝以醇酒罰之,乃至過醉,而猶未已。太傅時(shí)年七、八歲,箸青布褲,在兄膝邊坐,諫曰:“阿兄!老翁可念,何可作此。”奕於是改容曰:“阿奴欲放去邪?”遂遣之。
寸戊子
劉伶恒縱酒放達(dá),或脫衣裸形在屋中,人見譏之。伶曰:“我以天地為棟宇,屋室為(巾軍)衣,諸君何為入我(巾軍)中?”
水秀越
王大將軍下,庾公問:“卿有四友,何者是?”答曰:“君家中郎,我家太尉、阿平、胡毋彥國(guó)。阿平故當(dāng)最劣。”庾曰:“似未肯劣。”庾又問:“何者居其右?”王曰:“自有人。”又問:“何者是?”王曰:“噫!其自有公論。”左右躡公,公乃止。
聊玄黓
父母有疾,冠者不櫛,行不翔,言不惰,琴瑟不御,食肉不至變味,飲酒不至變貌,笑不至矧,怒不至詈。疾止復(fù)故。
函飛章
〔祭有十倫〕鋪筵設(shè)同幾,為依神也;詔祝于室,而出于祊,此交神明之道也。君迎牲而不迎尸,別嫌也。尸在廟門外,則疑于臣,在廟中則全于君;君在廟門外則疑于君,入廟門則全于臣、全于子。是故,不出者,明君臣之義也。夫祭之道,孫為王父尸。所使為尸者,于祭者子行也;父北面而事之,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。此父子之倫也。尸飲五,君洗玉爵獻(xiàn)卿;尸飲七,以瑤爵獻(xiàn)大夫;尸飲九,以散爵獻(xiàn)士及群有司,皆以齒。明尊卑之等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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