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脫乙丑
桓公伏甲設饌,廣延朝士,因此欲誅謝安、王坦之。王甚遽,問謝曰:“當作何計?”謝神意不變,謂文度曰:“晉阼存亡,在此壹行。”相與俱前。王之恐狀,轉見於色。謝之寬容,愈表於貌。望階趨席,方作洛生詠,諷“浩浩洪流”。桓憚其曠遠,乃趣解兵。王、謝舊齊名,於此始判優劣。
鐘離癸
帷殯,非古也,自敬姜之哭穆伯始也。喪禮,哀戚之至也。節哀,順變也;君子念始之者也。復,盡愛之道也,有禱祠之心焉;望反諸幽,求諸鬼神之道也;北面,求諸幽之義也。拜稽顙,哀戚之至隱也;稽顙,隱之甚也。飯用米貝,弗忍虛也;不以食道,用美焉爾。銘,明旌也,以死者為不可別已,故以其旗識之。愛之,斯錄之矣;敬之,斯盡其道焉耳。重,主道也,殷主綴重焉;周主重徹焉。奠以素器,以生者有哀素之心也;唯祭祀之禮,主人自盡焉爾;豈知神之所饗,亦以主人有齊敬之心也。辟踴,哀之至也,有算,為之節文也。袒、括發,變也;慍,哀之變也。去飾,去美也;袒、括發,去飾之甚也。有所袒、有所襲,哀之節也。弁绖葛而葬,與神交之道也,有敬心焉。周人弁而葬,殷人冔而葬。歠主人、主婦室老,為其病也,君命食之也。反哭升堂,反諸其所作也;主婦入于室,反諸其所養也。反哭之吊也,哀之至也--反而亡焉,失之矣,于是為甚。殷既封而吊,周反哭而吊。
卷平青
王子猷詣謝萬,林公先在坐,瞻矚甚高。王曰:“若林公須發並全,神情當復勝此不?”謝曰:“唇齒相須,不可以偏亡。須發何關於神明?”林公意甚惡。曰:“七尺之軀,今日委君二賢。”
員博實
袂圜以應規;曲袷如矩以應方;負繩及踝以應直;下齊如權衡以應平。故規者,行舉手以為容;負繩抱方者,以直其政,方其義也。故《易》曰:坤,“六二之動,直以方”也。下齊如權衡者,以安志而平心也。五法已施,故圣人服之。故規矩取其無私,繩取其直,權衡取其平,故先王貴之。故可以為文,可以為武,可以擯相,可以治軍旅,完且弗費,善衣之次也。
裘又柔
夏侯湛作周詩成,示潘安仁。安仁曰:“此非徒溫雅,乃別見孝悌之性。”潘因此遂作家風詩。
文攝提格
王司州嘗乘雪往王螭許。司州言氣少有牾逆於螭,便作色不夷。司州覺惡,便輿床就之,持其臂曰:“汝詎復足與老兄計?”螭撥其手曰:“冷如鬼手馨,強來捉人臂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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