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逢苗
郊之祭也,喪者不敢哭,兇服者不敢入國門,敬之至也。祭之日,君牽牲,穆答君,卿大夫序從。既入廟門,麗于碑,卿大夫袒,而毛牛尚耳,鸞刀以刲,取膟菺,乃退。爓祭,祭腥而退,敬之至也。郊之祭,大報天而主日,配以月。夏后氏祭其闇,殷人祭其陽,周人祭日,以朝及闇。祭日于壇,祭月于坎,以別幽明,以制上下。祭日于東,祭月于西,以別外內,以端其位。日出于東,月生于西。陰陽長短,終始相巡,以致天下之和。天下之禮,致反始也,致鬼神也,致和用也,致義也,致讓也。致反始,以厚其本也;致鬼神,以尊上也;致物用,以立民紀也。致義,則上下不悖逆矣。致讓,以去爭也。合此五者,以治天下之禮也,雖有奇邪,而不治者則微矣。
夏侯真潔
君之喪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眾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納財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無算;士疏食水飲,食之無算;夫人世婦諸妻皆疏食水飲,食之無算。大夫之喪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眾士疏食水飲;妻妾疏食水飲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;婦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練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醬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飲酒者先飲醴酒。期之喪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飲酒。期終喪,不食肉,不飲酒,父在為母,為妻。九月之喪,食飲猶期之喪也,食肉飲酒,不與人樂之。五月三月之喪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飲酒,不與人樂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飲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飲酒可也。五十不成喪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則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則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則辭。
拓跋丹丹
王、劉聽林公講,王語劉曰:“向高坐者,故是兇物。”復東聽,王又曰:“自是(金本)釪後王、何人也。”
夾谷南蓮
始冠,緇布冠,自諸侯下達,冠而敝之可也。玄冠朱組纓,天子之冠也。緇布冠繢緌,諸侯之冠也。玄冠丹組纓,諸侯之齊冠也。玄冠綦組纓,士之齊冠也。縞冠玄武,子姓之冠也。縞冠素紕,既祥之冠也。垂緌五寸,惰游之士也,玄冠縞武,不齒之服也。居冠屬武,自天子下達,有事然后緌。五十不散送,親沒不髦,大帛不緌。衣冠紫緌,自魯桓公始也。
萬俟玉杰
君子之道,辟如行遠必自邇,辟如登高必自卑。《詩》曰:“妻子好合,如鼓瑟琴。兄弟既翕,和樂且耽。宜爾室家,樂爾妻帑。”子曰:“父母其順矣乎!”
犁壬午
魯莊公之喪,既葬,而绖不入庫門。士、大夫既卒哭,麻不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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