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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申
古者深衣,蓋有制度,以應規、矩、繩、權、衡。
東方云霞
李廞是茂曾第五子,清貞有遠操,而少羸病,不肯婚宦。居在臨海,住兄侍中墓下。既有高名,王丞相欲招禮之,故辟為府掾。廞得箋命,笑曰:“茂弘乃復以壹爵假人!”
壤駟興敏
事親有隱而無犯,左右就養無方,服勤至死,致喪三年。事君有犯而無隱,左右就養有方,服勤至死,方喪三年。事師無犯無隱,左右就養無方,服勤至死,心喪三年。
公良倩影
阮宣子伐社樹,有人止之。宣子曰:“社而為樹,伐樹則社亡;樹而為社,伐樹則社移矣?!?/p>
昔迎彤
尊長于己逾等,不敢問其年。燕見不將命。遇于道,見則面,不請所之。喪俟事不特吊。侍坐弗使,不執琴瑟,不畫地,手無容,不翣也。寢則坐而將命。侍射則約矢,侍投則擁矢。勝則洗而以請,客亦如之。不角,不擢馬。執君之乘車則坐。仆者右帶劍,負良綏,申之面,拖諸幦,以散綏升,執轡然后步。請見不請退。朝廷曰退,燕游曰歸,師役曰罷。侍坐于君子,君子欠伸,運笏,澤劍首,還屨,問日之蚤莫,雖請退可也。事君者量而后入,不入而后量;凡乞假于人,為人從事者亦然。然,故上無怨,而下遠罪也。不窺密,不旁狎,不道舊故,不戲色。為人臣下者,有諫而無訕,有亡而無疾;頌而無諂,諫而無驕;怠則張而相之,廢則掃而更之;謂之社稷之役。
敖辛亥
君之喪:三日,子、夫人杖,五日既殯,授大夫世婦杖。子、大夫寢門之外杖,寢門之內輯之;夫人世婦在其次則杖,即位則使人執之。子有王命則去杖,國君之命則輯杖,聽卜有事于尸則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則輯杖,于大夫所則杖。大夫之喪:三日之朝既殯,主人主婦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則去杖,大夫之命則輯杖;內子為夫人之命去杖,為世婦之命授人杖。士之喪:二日而殯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婦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婦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殯則杖,哭柩則輯杖。棄杖者,斷而棄之于隱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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