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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官成娟
王忱死,西鎮未定,朝貴人人有望。時殷仲堪在門下,雖居機要,資名輕小,人情未以方嶽相許。晉孝武欲拔親近腹心,遂以殷為荊州。事定,詔未出。王珣問殷曰:“陜西何故未有處分?”殷曰:“已有人。”王歷問公卿,鹹雲“非”。王自計才地必應在己,復問:“非我邪?”殷曰:“亦似非。”其夜詔出用殷。王語所親曰:“豈有黃門郎而受如此任?仲堪此舉迺是國之亡徵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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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月也,以立冬。先立冬三日,太史謁之天子曰:某日立冬,盛德在水。天子乃齊。立冬之日,天子親帥三公、九卿、大夫以迎冬于北郊,還反,賞死事,恤孤寡。是月也,命大史釁龜策,占兆審卦吉兇,是察阿黨,則罪無有掩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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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月也,繼長增高,毋有壞墮,毋起土功,毋發大眾,毋伐大樹。是月也,天子始絺。命野虞出行田原,為天子勞農勸民,毋或失時。命司徒巡行縣鄙,命農勉作,毋休于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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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祭有十倫〕鋪筵設同幾,為依神也;詔祝于室,而出于祊,此交神明之道也。君迎牲而不迎尸,別嫌也。尸在廟門外,則疑于臣,在廟中則全于君;君在廟門外則疑于君,入廟門則全于臣、全于子。是故,不出者,明君臣之義也。夫祭之道,孫為王父尸。所使為尸者,于祭者子行也;父北面而事之,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。此父子之倫也。尸飲五,君洗玉爵獻卿;尸飲七,以瑤爵獻大夫;尸飲九,以散爵獻士及群有司,皆以齒。明尊卑之等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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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歆、王朗俱乘船避難,有壹人欲依附,歆輒難之。朗曰:“幸尚寬,何為不可?”後賊追至,王欲舍所攜人。歆曰:“本所以疑,正為此耳。既已納其自托,寧可以急相棄邪?”遂攜拯如初。世以此定華、王之優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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