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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道德经第29章原文和译文
南門乙亥
山季倫為荊州,時出酣暢。人為之歌曰:“山公時壹醉,徑造高陽池。日莫倒載歸,茗艼無所知。復能乘駿馬,倒箸白接籬。舉手問葛強,何如並州兒?”高陽池在襄陽。強是其愛將,並州人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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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以王中郎比車騎,車騎聞之曰:“伊窟窟成就。”
壤駟歌云
斬衰三升,既虞卒哭,受以成布六升、冠七升;為母疏衰四升,受以成布七升、冠八升。去麻服葛,葛帶三重。期而小祥,練冠縓緣,要绖不除,男子除乎首,婦人除乎帶。男子何為除乎首也?婦人何為除乎帶也?男子重首,婦人重帶。除服者先重者,易服者易輕者。又期而大祥,素縞麻衣。中月而禫,禫而纖,無所不佩。
司空辛卯
凡見人無免绖,雖朝于君,無免绖。唯公門有稅齊衰。傳曰:“君子不奪人之喪,亦不可奪喪也。”傳曰:“罪多而刑五,喪多而服五,上附下附列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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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斂,主人即位于戶內,主婦東面,乃斂。卒斂,主人馮之踴,主婦亦如之。主人袒說髦,括發以麻,婦人髽,帶麻于房中。徹帷,男女奉尸夷于堂,降拜:君拜寄公國賓,大夫士拜卿大夫于位,于士旁三拜;夫人亦拜寄公夫人于堂上,大夫內子士妻特拜,命婦泛拜眾賓于堂上。主人即位,襲帶绖踴─-母之喪,即位而免,乃奠。吊者襲裘,加武帶绖,與主人拾踴。君喪,虞人出木角,狄人出壺,雍人出鼎,司馬縣之,乃官代哭,大夫官代哭不縣壺,士代哭不以官。君堂上二燭、下二燭,大夫堂上一燭、下二燭,士堂上一燭、下一燭。賓出徹帷。哭尸于堂上,主人在東方,由外來者在西方,諸婦南鄉。婦人迎客送客不下堂,下堂不哭;男子出寢門見人不哭。其無女主,則男主拜女賓于寢門內;其無男主,則女主拜男賓于阼階下。子幼,則以衰抱之,人為之拜;為后者不在,則有爵者辭,無爵者人為之拜。在竟內則俟之,在竟外則殯葬可也。喪有無后,無無主。
顓孫國龍
季武子成寢,杜氏之葬在西階之下,請合葬焉,許之。入宮而不敢哭。武子曰:“合葬非古也,自周公以來,未之有改也。吾許其大而不許其細,何居?”命之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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