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況冬卉
王夷甫長裴成公四歲,不與相知。時共集壹處,皆當時名士,謂王曰:“裴令令望何足計!”王便卿裴。裴曰:“自可全君雅誌。”
酈璇子
管人汲,不說繘、屈之,盡階不升堂,授御者;御者入浴:小臣四人抗衾,御者二人浴,浴水用盆,沃水用枓,浴用絺巾,挋用浴衣,如它日;小臣爪足,浴余水棄于坎。其母之喪,則內御者抗衾而浴。管人汲,授御者,御者差沐于堂上-─君沐粱,大夫沐稷,士沐粱。甸人為垼于西墻下,陶人出重鬲,管人受沐,乃煮之,甸人取所徹廟之西北厞薪,用爨之。管人授御者沐,乃沐;沐用瓦盤,挋用巾,如它日,小臣爪手翦須,濡濯棄于坎。君設大盤造冰焉,大夫設夷盤造冰焉,士并瓦盤無冰,設床襢笫,有枕。含一床,襲一床遷尸于堂又一床,皆有枕席-─君大夫士一也。
司空玉航
王珣、郗超並有奇才,為大司馬所眷拔。珣為主簿,超為記室參軍。超為人多須,珣狀短小。於時荊州為之語曰:“髯參軍,短主簿。能令公喜,能令公怒。”
羊舌甲戌
子云:“七日戒,三日齊,承一人焉以為尸,過之者趨走,以教敬也。”醴酒在室,醍酒在堂,澄酒在下,示民不淫也。尸飲三,眾賓飲一,示民有上下也。因其酒肉,聚其宗族,以教民睦也。故堂上觀乎室,堂下觀乎上。《詩》云:“禮儀卒度,笑語卒獲。”
苦新筠
褚公於章安令遷太尉記室參軍,名字已顯而位微,人未多識。公東出,乘估客船,送故吏數(shù)人投錢唐亭住。爾時吳興沈充為縣令,當送客過浙江,客出,亭吏驅公移牛屋下。潮水至,沈令起仿徨,問:“牛屋下是何物?”吏雲:“昨有壹傖父來寄亭中,有尊貴客,權移之。”令有酒色,因遙問“傖父欲食餅不?姓何等?可共語。”褚因舉手答曰:“河南褚季野。”遠近久承公名,令於是大遽,不敢移公,便於牛屋下修刺詣公。更宰殺為饌,具於公前,鞭撻亭吏,欲以謝慚。公與之酌宴,言色無異,狀如不覺。令送公至界。
皇甫建軍
君之喪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眾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納財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無算;士疏食水飲,食之無算;夫人世婦諸妻皆疏食水飲,食之無算。大夫之喪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眾士疏食水飲;妻妾疏食水飲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;婦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練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醬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飲酒者先飲醴酒。期之喪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飲酒。期終喪,不食肉,不飲酒,父在為母,為妻。九月之喪,食飲猶期之喪也,食肉飲酒,不與人樂之。五月三月之喪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飲酒,不與人樂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飲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飲酒可也。五十不成喪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則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則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則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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