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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樂楓
君之喪:三日,子、夫人杖,五日既殯,授大夫世婦杖。子、大夫寢門之外杖,寢門之內輯之;夫人世婦在其次則杖,即位則使人執之。子有王命則去杖,國君之命則輯杖,聽卜有事于尸則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則輯杖,于大夫所則杖。大夫之喪:三日之朝既殯,主人主婦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則去杖,大夫之命則輯杖;內子為夫人之命去杖,為世婦之命授人杖。士之喪:二日而殯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婦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婦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殯則杖,哭柩則輯杖。棄杖者,斷而棄之于隱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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晉簡文為撫軍時,所坐床上塵不聽拂,見鼠行跡,視以為佳。有參軍見鼠白日行,以手板批殺之,撫軍意色不說,門下起彈。教曰:“鼠被害,尚不能忘懷,今復以鼠損人,無乃不可乎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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悼公之母死,哀公為之齊衰。有若曰:“為妾齊衰,禮與?”公曰:“吾得已乎哉?魯人以妻我。”季子皋葬其妻,犯人之禾,申祥以告曰:“請庚之。”子皋曰:“孟氏不以是罪予,朋友不以是棄予,以吾為邑長于斯也。買道而葬,后難繼也。”仕而未有祿者:君有饋焉曰獻,使焉曰寡君;違而君薨,弗為服也。虞而立尸,有幾筵。卒哭而諱,生事畢而鬼事始已。既卒哭,宰夫執木鐸以命于宮曰:“舍故而諱新。”自寢門至于庫門。二名不偏諱,夫子之母名征在;言在不稱征,言征不稱在。軍有憂,則素服哭于庫門之外,赴車不載橐韔。有焚其先人之室,則三日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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羊公還洛,郭奕為野王令。羊至界,遣人要之。郭便自往。既見,嘆曰:“羊叔子何必減郭太業!”復往羊許,小悉還,又嘆曰:“羊叔子去人遠矣!”羊既去,郭送之彌日,壹舉數百裏,遂以出境免官。復嘆曰:“羊叔子何必減顏子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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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子高事平,王、庾諸公欲用孔廷尉為丹陽。亂離之後,百姓雕弊,孔慨然曰:“昔肅祖臨崩,諸君親升禦床,並蒙眷識,共奉遺詔。孔坦疏賤,不在顧命之列。既有艱難,則以微臣為先,今猶俎上腐肉,任人膾截耳!”於是拂衣而去,諸公亦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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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言之:“歸乎!君子隱而顯,不矜而莊,不厲而威,不言而信。”子曰:“君子不失足于人,不失色于人,不失口于人,是故君子貌足畏也,色足憚也,言足信也。《甫刑》曰:‘敬忌而罔有擇言在躬。’”子曰:“裼襲之不相因也,欲民之毋相瀆也。”子曰:“祭極敬,不繼之以樂;朝極辨,不繼之以倦。”子曰:“君子慎以辟禍,篤以不掩,恭以遠恥。”子曰:“君子莊敬日強,安肆日偷。君子不以一日使其躬儳焉,如不終日。”子曰:“齊戒以事鬼神,擇日月以見君,恐民之不敬也。”子曰:“狎侮,死焉而不畏也。”子曰:“無辭不相接也,無禮不相見也;欲民之毋相褻也。《易》曰:‘初筮告,再三瀆,瀆則不告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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