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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冶海利
天子飯,九貝;諸侯七,大夫五,士三。士三月而葬,是月也卒哭;大夫三月而葬,五月而卒哭;諸侯五月而葬,七月而卒哭。士三虞,大夫五,諸侯七。諸侯使人吊,其次:含襚赗臨,皆同日而畢事者也,其次如此也。卿大夫疾,君問之無算;士一問之。君于卿大夫,比葬不食肉,比卒哭不舉樂;為士,比殯不舉樂。升正柩,諸侯執綍五百人,四綍,皆銜枚,司馬執鐸,左八人,右八人,匠人執羽葆御柩。大夫之喪,其升正柩也,執引者三百人,執鐸者左右各四人,御柩以茅。
公羊春興
王仲祖、劉真長造殷中軍談,談竟,俱載去。劉謂王曰:“淵源真可。”王曰:“卿故墮其雲霧中。”
季攝提格
孔子謂:為明器者,知喪道矣,備物而不可用也。哀哉!死者而用生者之器也。不殆于用殉乎哉。其曰明器,神明之也。涂車芻靈,自古有之,明器之道也。孔子謂為芻靈者善,謂為俑者不仁--殆于用人乎哉!
尉遲辛
凡聽五刑之訟,必原父子之親、立君臣之義以權之。意論輕重之序、慎測淺深之量以別之。悉其聰明、致其忠愛以盡之。疑獄,泛與眾共之;眾疑,赦之。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。成獄辭,史以獄成告于正,正聽之。正以獄成告于大司寇,大司寇聽之棘木之下。大司寇以獄之成告于王,王命三公參聽之。三公以獄之成告于王,王三又,然后制刑。凡作刑罰,輕無赦。刑者侀也,侀者成也,一成而不可變,故君子盡心焉。析言破律,亂名改作,執左道以亂政,殺。作淫聲、異服、奇技、奇器以疑眾,殺。行偽而堅,言偽而辯,學非而博,順非而澤,以疑眾,殺。假于鬼神、時日、卜筮以疑眾,殺。此四誅者,不以聽。凡執禁以齊眾,不赦過。有圭璧金璋,不粥于市;命服命車,不粥于市;宗廟之器,不粥于市;犧牲不粥于市;戎器不粥于市。用器不中度,不粥于市。兵車不中度,不粥于市。布帛精粗不中數、幅廣狹不中量,不粥于市。奸色亂正色,不粥于市。錦文珠玉成器,不粥于市。衣服飲食,不粥于市。五谷不時,果實未熟,不粥于市。木不中伐,不粥于市。禽獸魚鱉不中殺,不粥于市。關執禁以譏,禁異服,識異言。
岑莘莘
小斂,主人即位于戶內,主婦東面,乃斂。卒斂,主人馮之踴,主婦亦如之。主人袒說髦,括發以麻,婦人髽,帶麻于房中。徹帷,男女奉尸夷于堂,降拜:君拜寄公國賓,大夫士拜卿大夫于位,于士旁三拜;夫人亦拜寄公夫人于堂上,大夫內子士妻特拜,命婦泛拜眾賓于堂上。主人即位,襲帶绖踴─-母之喪,即位而免,乃奠。吊者襲裘,加武帶绖,與主人拾踴。君喪,虞人出木角,狄人出壺,雍人出鼎,司馬縣之,乃官代哭,大夫官代哭不縣壺,士代哭不以官。君堂上二燭、下二燭,大夫堂上一燭、下二燭,士堂上一燭、下一燭。賓出徹帷。哭尸于堂上,主人在東方,由外來者在西方,諸婦南鄉。婦人迎客送客不下堂,下堂不哭;男子出寢門見人不哭。其無女主,則男主拜女賓于寢門內;其無男主,則女主拜男賓于阼階下。子幼,則以衰抱之,人為之拜;為后者不在,則有爵者辭,無爵者人為之拜。在竟內則俟之,在竟外則殯葬可也。喪有無后,無無主。
納喇樂蓉
子曰:“小人溺于水,君子溺于口,大人溺于民,皆在其所褻也。夫水近于人而溺人,德易狎而難親也,易以溺人;口費而煩,易出難悔,易以溺人;夫民閉于人,而有鄙心,可敬不可慢,易以溺人。故君子不可以不慎也。《太甲》曰:‘毋越厥命以自覆也;若虞機張,往省括于厥度則釋。’《兌命》曰:‘惟口起羞,惟甲胄起兵,惟衣裳在笥,惟干戈省厥躬。’《太甲》曰:‘天作孽,可違也;自作孽,不可以逭。’《尹吉》曰:‘惟尹躬天,見于西邑;夏自周有終,相亦惟終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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