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堯辛丑
卒哭而諱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與父同諱。母之諱,宮中諱。妻之諱,不舉諸其側;與從祖昆弟同名則諱。以喪冠者,雖三年之喪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踴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婦。己雖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殤之小功,則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計陽暉
王夷甫自嘆:“我與樂令談,未嘗不覺我言為煩。”
太史櫻潼
侍坐,則必退席;不退,則必引而去君之黨。登席不由前,為躐席。徒坐不盡席尺,讀書,食,則齊,豆去席尺。若賜之食而君客之,則命之祭,然后祭;先飯辯嘗羞,飲而俟。若有嘗羞者,則俟君之食,然后食,飯,飲而俟。君命之羞,羞近者,命之品嘗之,然后唯所欲。凡嘗遠食,必順近食。君未覆手,不敢飧;君既食,又飯飧,飯飧者,三飯也。君既徹,執飯與醬,乃出,授從者。凡侑食,不盡食;食于人不飽。唯水漿不祭,若祭為已儕卑。君若賜之爵,則越席再拜稽首受,登席祭之,飲卒爵而俟君卒爵,然后授虛爵。君子之飲酒也,受一爵而色灑如也,二爵而言言斯,禮已三爵而油油以退,退則坐取屨,隱辟而后屨,坐左納右,坐右納左。凡尊必上玄酒,唯君面尊,唯饗野人皆酒,大夫側尊用棜,士側尊用禁。
上官賽
“儒有可親而不可劫也;可近而不可迫也;可殺而不可辱也。其居處不淫,其飲食不溽;其過失可微辨而不可面數也。其剛毅有如此者。
戈喜來
王太尉雲:“郭子玄語議如懸河寫水,註而不竭。”
答壬
或問曰:“免者以何為也?”曰:不冠者之所服也。《禮》曰:“童子不緦,唯當室緦。”緦者其免也,當室則免而杖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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