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僑繼仁
子思之母死于衛,柳若謂子思曰:“子,圣人之后也,四方于子乎觀禮,子蓋慎諸。”子思曰:“吾何慎哉?吾聞之:有其禮,無其財,君子弗行也;有其禮,有其財,無其時,君子弗行也。吾何慎哉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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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尹商陽與陳棄疾追吳師,及之。陳棄疾謂工尹商陽曰:“王事也,子手弓而可。”手弓。“子射諸。”射之,斃一人,韔弓。又及,謂之,又斃二人。每斃一人,掩其目。止其御曰:“朝不坐,燕不與,殺三人,亦足以反命矣。”孔子曰:“殺人之中,又有禮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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冒者何也?所以掩形也。自襲以至小斂,不設冒則形,是以襲而后設冒也。或問于曾子曰:“夫既遣而包其余,猶既食而裹其余與?君子既食,則裹其余乎?”曾子曰:“吾子不見大饗乎?夫大饗,既饗,卷三牲之俎歸于賓館。父母而賓客之,所以為哀也!子不見大饗乎!”非為人喪,問與賜與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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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公榮與人飲酒,雜穢非類,人或譏之。答曰:“勝公榮者,不可不與飲;不如公榮者,亦不可不與飲;是公榮輩者,又不可不與飲。”故終日共飲而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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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大將軍當下,時鹹謂無緣爾。伯仁曰:“今主非堯、舜,何能無過?且人臣安得稱兵以向朝廷?處仲狼抗剛愎,王平子何在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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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喪:三日,子、夫人杖,五日既殯,授大夫世婦杖。子、大夫寢門之外杖,寢門之內輯之;夫人世婦在其次則杖,即位則使人執之。子有王命則去杖,國君之命則輯杖,聽卜有事于尸則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則輯杖,于大夫所則杖。大夫之喪:三日之朝既殯,主人主婦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則去杖,大夫之命則輯杖;內子為夫人之命去杖,為世婦之命授人杖。士之喪:二日而殯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婦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婦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殯則杖,哭柩則輯杖。棄杖者,斷而棄之于隱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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