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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叶辰夏若雪
居作噩
謝奕作剡令,有壹老翁犯法,謝以醇酒罰之,乃至過醉,而猶未已。太傅時年七、八歲,箸青布褲,在兄膝邊坐,諫曰:“阿兄!老翁可念,何可作此。”奕於是改容曰:“阿奴欲放去邪?”遂遣之。
計癸
庾太尉風儀偉長,不輕舉止,時人皆以為假。亮有大兒數歲,雅重之質,便自如此,人知是天性。溫太真嘗隱幔怛之,此兒神色恬然,乃徐跪曰:“君侯何以為此?”論者謂不減亮。蘇峻時遇害。或雲:“見阿恭,知元規非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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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曰:“喪有疾,食肉飲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為姜桂之謂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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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玄出射,有壹劉參軍與周參軍朋賭,垂成,唯少壹破。劉謂周曰:“卿此起不破,我當撻卿。”周曰:“何至受卿撻!”劉曰:“伯禽之貴,尚不免撻,而況於卿?”周殊無忤色。桓語庾伯鸞曰:劉參軍宜停讀書,周參軍且勤學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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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恭有清辭簡旨,能敘說,而讀書少,頗有重出。有人道孝伯常有新意,不覺為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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郊之祭也,喪者不敢哭,兇服者不敢入國門,敬之至也。祭之日,君牽牲,穆答君,卿大夫序從。既入廟門,麗于碑,卿大夫袒,而毛牛尚耳,鸞刀以刲,取膟菺,乃退。爓祭,祭腥而退,敬之至也。郊之祭,大報天而主日,配以月。夏后氏祭其闇,殷人祭其陽,周人祭日,以朝及闇。祭日于壇,祭月于坎,以別幽明,以制上下。祭日于東,祭月于西,以別外內,以端其位。日出于東,月生于西。陰陽長短,終始相巡,以致天下之和。天下之禮,致反始也,致鬼神也,致和用也,致義也,致讓也。致反始,以厚其本也;致鬼神,以尊上也;致物用,以立民紀也。致義,則上下不悖逆矣。致讓,以去爭也。合此五者,以治天下之禮也,雖有奇邪,而不治者則微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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