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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了凡四训读后感
宗政麗
三年之喪,以其喪拜;非三年之喪,以吉拜。三年之喪,如或遺之酒肉,則受之必三辭。主人衰绖而受之。如君命,則不敢辭,受而薦之。喪者不遺人,人遺之,雖酒肉,受也。從父昆弟以下,既卒哭,遺人可也。縣子曰:“三年之喪,如斬。期之喪,如剡。”三年之喪,雖功衰不吊,自諸侯達(dá)諸士。如有服而將往哭之,則服其服而往。期之喪,十一月而練,十三月而祥,十五月禫。練則吊。既葬,大功吊,哭而退,不聽事焉。期之喪,未喪,吊于鄉(xiāng)人。哭而退,不聽事焉。功衰吊,待事不執(zhí)事。小功緦,執(zhí)事不與于禮。相趨也,出宮而退。相揖也,哀次而退。相問也,既封而退。相見也。反哭而退。朋友,虞附而退。吊,非從主人也。四十者執(zhí)綍:鄉(xiāng)人五十者從反哭,四十者待盈坎。
東寒風(fēng)
先生書策琴瑟在前,坐而遷之,戒勿越。虛坐盡后,食坐盡前。坐必安,執(zhí)爾顏。長者不及,毋儳言。正爾容,聽必恭。毋剿說,毋雷同。必則古昔,稱先王。侍坐于先生:先生問焉,終則對(duì)。請(qǐng)業(yè)則起,請(qǐng)益則起。父召無諾,先生召無諾,唯而起。侍坐于所尊敬,毋余席。見同等不起。燭至起,食至起,上客起。燭不見跋。尊客之前不叱狗。讓食不唾。
繁安白
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(cái)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(fā)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(cái)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
圖門建利
恤由之喪,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學(xué)士喪禮,士喪禮于是乎書。子貢觀于蠟。孔子曰:“賜也樂乎?”對(duì)曰:“一國之人皆若狂,賜未知其樂也!”子曰:“百日之蠟,一日之澤,非爾所知也。張而不弛,文武弗能也;弛而不張,文武弗為也。一張一弛,文武之道也。”
淳于文杰
何次道往瓦官寺禮拜甚勤。阮思曠語之曰:“卿誌大宇宙,勇邁終古。”何曰:“卿今日何故忽見推?”阮曰:“我圖數(shù)千戶郡,尚不能得;卿迺圖作佛,不亦大乎!”
夾谷蕓倩
禮:斬衰之喪,唯而不對(duì);齊衰之喪,對(duì)而不言;大功之喪,言而不議;緦小功之喪,議而不及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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