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漆雕紅巖
為母之君母,母卒則不服。宗子,母在為妻禫。為慈母后者,為庶母可也,為祖庶母可也。為父母、妻、長子禫。慈母與妾母,不世祭也。丈夫冠而不為殤,婦人笄而不為殤。為殤后者,以其服服之。久而不葬者,唯主喪者不除;其余以麻終月數者,除喪則已。箭笄終喪三年。齊衰三月與大功同者,繩屨。練,筮日筮尸,視濯,皆要绖杖繩屨。有司告具,而后去杖。筮日筮尸,有司告事畢而后杖,拜送賓。大祥,吉服而筮尸。庶子在父之室,則為其母不禫。庶子不以杖即位。父不主庶子之喪,則孫以杖即位可也。父在,庶子為妻以杖即位可也。諸侯吊于異國之臣,則其君為主。諸侯吊,必皮弁錫衰。所吊雖已葬,主人必免。主人未喪服,則君于不錫衰。養有疾者不喪服,遂以主其喪。非養者入主人之喪,則不易己之喪服。養尊者必易服,養卑者否。妾無妾祖姑者,易牲而祔于女君可也。婦之喪、虞、卒哭,其夫若子主之。祔,則舅主之。士不攝大夫。士攝大夫,唯宗子。主人未除喪,有兄弟自他國至,則主人不免而為主。
東方己丑
君之母,非夫人,則群臣無服。唯近臣及仆驂乘從服,唯君所服,服也。公為卿大夫錫衰以居,出亦如之。當事則弁绖。大夫相為,亦然。為其妻,往則服之,出則否。
拓跋浩然
鐘毓兄弟小時,值父晝寢,因共偷服藥酒。其父時覺,且托寐以觀之。毓拜而後飲,會飲而不拜。既而問毓何以拜,毓曰:“酒以成禮,不敢不拜。”又問會何以不拜,會曰:“偷本非禮,所以不拜。”
漢冰桃
凡訃于其君,曰:“君之臣某死”;父母、妻、長子,曰:“君之臣某之某死”。君訃于他國之君,曰:“寡君不祿,敢告于執事。”;夫人,曰:“寡小君不祿。”;大子之喪,曰:“寡君之適子某死。”大夫訃于同國:適者,曰:“某不祿”;訃于士,亦曰:“某不祿”;訃于他國之君,曰:“君之外臣寡大夫某死”,訃于適者,曰:“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祿,使某實。”訃于士,亦曰:“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祿,使某實。”士訃于同國大夫,曰:“某死”,訃于士,亦曰:“某死”;訃于他國之君,曰:“君之外臣某死”,訃于大夫,曰:“吾子之外私某死”,訃于士,亦曰:“吾子之外私某死”。大夫次于公館以終喪,士練而歸。士次于公館,大夫居廬,士居堊室。大夫為其父母兄弟之未為大夫者之喪,服如士服。士為其父母兄弟之為大夫者之喪,服如士服。大夫之適子,服大夫之服。大夫之庶子為大夫,則為其父母服大夫服;其位,與未為大夫者齒。士之子為大夫,則其父母弗能主也,使其子主之。無子,則為之置后。
蠻笑容
叔孫武叔之母死,既小斂,舉者出戶,出戶袒,且投其冠括發。子游曰:“知禮。”扶君,卜人師扶右,射人師扶左;君薨以是舉。
馬佳秋香
或問曰:“杖者何也?”曰:竹、桐一也。故為父苴杖--苴杖,竹也;為母削杖--削杖,桐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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