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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叔朋
子上之母死而不喪。門人問諸子思曰:“昔者子之先君子喪出母乎?”曰:“然”。“子之不使白也喪之。何也?”子思曰:“昔者吾先君子無所失道;道隆則從而隆,道污則從而污。伋則安能?為伋也妻者,是為白也母;不為伋也妻者,是不為白也母。”故孔氏之不喪出母,自子思始也。
苗語秋
再期之喪,三年也;期之喪,二年也。九月七月之喪,三時(shí)也;五月之喪,二時(shí)也;三月之喪,一時(shí)也。故期而祭,禮也;期而除喪,道也。祭不為除喪也。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,其祭之間不同時(shí)而除喪。大功者主人之喪,有三年者,則必為之再祭。朋友,虞祔而已。士妾有子,而為之緦,無子則已。生不及祖父母諸父昆弟,而父稅喪,己則否。降而在緦小功者,則稅之。為君之父母、妻、長(zhǎng)子,君已除喪而后聞喪,則不稅。近臣,君服斯服矣;其余,從而服,不從而稅。君雖未知喪,臣服已。
鄢會(huì)寧
阮光祿在東山,蕭然無事,常內(nèi)足於懷。有人以問王右軍,右軍曰:“此君近不驚寵辱,雖古之沈冥,何以過此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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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,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,之其所賤惡而辟焉,之其所畏敬而辟焉,之其所哀矜而辟焉,之其所敖惰而辟焉。故好而知其惡,惡而知其美者,天下鮮矣。故諺有之曰:“人莫知其子之惡,莫知其苗之碩?!贝酥^身不修,不可以齊其家。
媛家
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,而升諸司馬,曰進(jìn)士。司馬辨論官材,論進(jìn)士之賢者以告于王,而定其論。論定然后官之,任官然后爵之,位定然后祿之。大夫廢其事,終身不仕,死以士禮葬之。有發(fā),則命大司徒教士以車甲。凡執(zhí)技論力,適四方,裸股肱,決射御。凡執(zhí)技以事上者:祝史、射御、醫(yī)卜及百工。凡執(zhí)技以事上者:不貳事,不移官,出鄉(xiāng)不與士齒。仕于家者,出鄉(xiāng)不與士齒。司寇正刑明辟以聽獄訟。必三刺。有旨無簡(jiǎn)不聽。附從輕,赦從重。凡制五刑,必即天論。郵罰麗于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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