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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碧霜
成帝在石頭,任讓在帝前戮侍中鐘雅、右衛將軍劉超。帝泣曰:“還我侍中!”讓不奉詔,遂斬超、雅。事平之後,陶公與讓有舊,欲宥之。許柳兒思妣者至佳,諸公欲全之。若全思妣,則不得不為陶全讓,於是欲並宥之。事奏,帝曰:“讓是殺我侍中者,不可宥!”諸公以少主不可違,並斬二人。
銀冰云
郭景純過江,居於暨陽,墓去水不盈百步,時人以為近水。景純曰:“將當為陸。”今沙漲,去墓數十裏皆為桑田。其詩曰:“北阜烈烈,巨海混混;壘壘三墳,唯母與昆。”8王丞相令郭璞試作壹卦,卦成,郭意色甚惡,雲:“公有震厄!”王問:“有可消伏理不?”郭曰:“命駕西出數裏,得壹柏樹,截斷如公長,置床上常寢處,災可消矣。”王從其語。數日中,果震柏粉碎,子弟皆稱慶。大將軍雲:“君乃復委罪於樹木。”
第五長
是月也,繼長增高,毋有壞墮,毋起土功,毋發大眾,毋伐大樹。是月也,天子始絺。命野虞出行田原,為天子勞農勸民,毋或失時。命司徒巡行縣鄙,命農勉作,毋休于都。
御丙午
庾太尉與蘇峻戰,敗,率左右十余人,乘小船西奔。亂兵相剝掠,射誤中柂工,應弦而倒。舉船上鹹失色分散,亮不動容,徐曰:“此手那可使箸賊!”眾迺安。
鍾離凡菱
君撫大夫,撫內命婦;大夫撫室老,撫侄娣。君大夫馮父母、妻、長子,不馮庶子;士馮父母、妻、長子、庶子,庶子有子,則父母不馮其尸。凡馮尸者,父母先,妻子后。君于臣撫之,父母于子執之,子于父母馮之,婦于舅姑奉之,舅姑于婦撫之,妻于夫拘之,夫于妻于昆弟執之。馮尸不當君所。凡馮尸,興必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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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子高事平,王、庾諸公欲用孔廷尉為丹陽。亂離之後,百姓雕弊,孔慨然曰:“昔肅祖臨崩,諸君親升禦床,並蒙眷識,共奉遺詔。孔坦疏賤,不在顧命之列。既有艱難,則以微臣為先,今猶俎上腐肉,任人膾截耳!”於是拂衣而去,諸公亦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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