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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忘忧草研究所实验室未满十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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庾道季雲(yún):“思理倫和,吾愧康伯;誌力強正,吾愧文度。自此以還,吾皆百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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伯高死于衛(wèi),赴于孔子,孔子曰:“吾惡乎哭諸?兄弟,吾哭諸廟;父之友,吾哭諸廟門之外;師,吾哭諸寢;朋友,吾哭諸寢門之外;所知,吾哭諸野。于野,則已疏;于寢,則已重。夫由賜也見我,吾哭諸賜氏。”遂命子貢為之主,曰:“為爾哭也來者,拜之;知伯高而來者,勿拜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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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武甚親敬王國寶、王雅。雅薦王珣於帝,帝欲見之。嘗夜與國寶、雅相對,帝微有酒色,令喚珣。垂至,已聞卒傳聲,國寶自知才出珣下,恐傾奪要寵,因曰:“王珣當今名流,陛下不宜有酒色見之,自可別詔也。”帝然其言,心以為忠,遂不見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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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車騎在安西艱中,林道人往就語,將夕乃退。有人道上見者,問雲(yún):“公何處來?”答雲(yún):“今日與謝孝劇談壹出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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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公欲遷都,以張拓定之業(yè)。孫長樂上表,諫此議甚有理。桓見表心服,而忿其為異,令人致意孫雲(yún):“君何不尋遂初賦,而強知人家國事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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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喪:三日,子、夫人杖,五日既殯,授大夫世婦杖。子、大夫寢門之外杖,寢門之內輯之;夫人世婦在其次則杖,即位則使人執(zhí)之。子有王命則去杖,國君之命則輯杖,聽卜有事于尸則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則輯杖,于大夫所則杖。大夫之喪:三日之朝既殯,主人主婦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則去杖,大夫之命則輯杖;內子為夫人之命去杖,為世婦之命授人杖。士之喪:二日而殯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婦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婦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殯則杖,哭柩則輯杖。棄杖者,斷而棄之于隱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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