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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把手探入蜜道
宋修遠
夫祭之為物大矣,其興物備矣。順以備者也,其教之本與?是故,君子之教也,外則教之以尊其君長,內則教之以孝于其親。是故,明君在上,則諸臣服從;崇事宗廟社稷,則子孫順孝。盡其道,端其義,而教生焉。是故君子之事君也,必身行之,所不安于上,則不以使下;所惡于下,則不以事上;非諸人,行諸己,非教之道也。是故君子之教也,必由其本,順之至也,祭其是與?故曰:祭者,教之本也已。夫祭有十倫焉;見事鬼神之道焉,見君臣之義焉,見父子之倫焉,見貴賤之等焉,見親疏之殺焉,見爵賞之施焉,見夫婦之別焉,見政事之均焉,見長幼之序焉,見上下之際焉。此之謂十倫。
乙紫凝
郗嘉賓喪,婦兄弟欲迎妹還,終不肯歸。曰:“生縱不得與郗郎同室,死寧不同穴!”
烏辛亥
桓宣武少家貧,戲大輸,債主敦求甚切,思自振之方,莫知所出。陳郡袁耽,俊邁多能。宣武欲求救於耽,耽時居艱,恐致疑,試以告焉。應聲便許,略無慊吝。遂變服懷布帽隨溫去,與債主戲。耽素有蓺名,債主就局曰:“汝故當不辦作袁彥道邪?”遂共戲。十萬壹擲,直上百萬數。投馬絕叫,傍若無人,探布帽擲對人曰:“汝竟識袁彥道不?”
聞人乙未
禮:斬衰之喪,唯而不對;齊衰之喪,對而不言;大功之喪,言而不議;緦小功之喪,議而不及樂。
子車文華
再期之喪,三年也;期之喪,二年也。九月七月之喪,三時也;五月之喪,二時也;三月之喪,一時也。故期而祭,禮也;期而除喪,道也。祭不為除喪也。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,其祭之間不同時而除喪。大功者主人之喪,有三年者,則必為之再祭。朋友,虞祔而已。士妾有子,而為之緦,無子則已。生不及祖父母諸父昆弟,而父稅喪,己則否。降而在緦小功者,則稅之。為君之父母、妻、長子,君已除喪而后聞喪,則不稅。近臣,君服斯服矣;其余,從而服,不從而稅。君雖未知喪,臣服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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