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蓋東洋
搗珍:取牛羊麋鹿麇之肉必脄,每物與牛若一捶,反側之,去其餌,熟出之,去其餌,柔其肉。
鐘離光旭
君之喪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眾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納財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無算;士疏食水飲,食之無算;夫人世婦諸妻皆疏食水飲,食之無算。大夫之喪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眾士疏食水飲;妻妾疏食水飲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;婦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練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醬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飲酒者先飲醴酒。期之喪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飲酒。期終喪,不食肉,不飲酒,父在為母,為妻。九月之喪,食飲猶期之喪也,食肉飲酒,不與人樂之。五月三月之喪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飲酒,不與人樂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飲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飲酒可也。五十不成喪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則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則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則辭。
問丙寅
子言之:“君子之道,辟則坊與,坊民之所不足者也。”大為之坊,民猶逾之。故君子禮以坊德,刑以坊淫,命以坊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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殷中軍為庾公長史,下都,王丞相為之集,桓公、王長史、王藍田、謝鎮西並在。丞相自起解帳帶麈尾,語殷曰:“身今日當與君共談析理。”既共清言,遂達三更。丞相與殷共相往反,其余諸賢,略無所關。既彼我相盡,丞相乃嘆曰:“向來語,乃竟未知理源所歸,至於辭喻不相負。正始之音,正當爾耳!”明旦,桓宣武語人曰:“昨夜聽殷、王清言甚佳,仁祖亦不寂寞,我亦時復造心,顧看兩王掾,輒翣如生母狗馨。”
銀辛巳
同姓從宗,合族屬;異姓主名,治際會。名著,而男女有別。其夫屬乎父道者,妻皆母道也;其夫屬乎子道者,妻皆婦道也。謂弟之妻「婦」者,是嫂亦可謂之「母」乎?名者人治之大者也,可無慎乎?四世而緦,服之窮也;五世袒免,殺同姓也。六世,親屬竭矣。其庶姓別于上,而戚單于下,昏姻可以通乎?系之以姓而弗別,綴之以食而弗殊,雖百世而昏姻不通者,周道然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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