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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爽與司馬太傅飲酒。太傅醉,呼王為“小子。”王曰:“亡祖長史,與簡文皇帝為布衣之交。亡姑、亡姊,伉儷二宮。何小子之有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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袂圜以應規;曲袷如矩以應方;負繩及踝以應直;下齊如權衡以應平。故規者,行舉手以為容;負繩抱方者,以直其政,方其義也。故《易》曰:坤,“六二之動,直以方”也。下齊如權衡者,以安志而平心也。五法已施,故圣人服之。故規矩取其無私,繩取其直,權衡取其平,故先王貴之。故可以為文,可以為武,可以擯相,可以治軍旅,完且弗費,善衣之次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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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子玉藻,十有二旒,前后邃延,龍卷以祭。玄端而朝日于東門之外,聽朔于南門之外,閏月則闔門左扉,立于其中。皮弁以日視朝,遂以食,日中而馂,奏而食。日少牢,朔月大牢;五飲:上水、漿、酒、醴、酏。卒食,玄端而居。動則左史書之,言則右史書之,御瞽幾聲之上下。年不順成,則天子素服,乘素車,食無樂。諸侯玄端以祭,裨冕以朝,皮弁以聽朔于大廟,朝服以日視朝于內朝。朝,辨色始入。君日出而視之,退適路寢,聽政,使人視大夫,大夫退,然后適小寢寢,釋服。又朝服以食,特牲三俎祭肺,夕深衣,祭牢肉,朔月少牢,五俎四簋,子卯稷食菜羹,夫人與君同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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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:“大人不親其所賢,而信其所賤;民是以親失,而教是以煩。《詩》云:‘彼求我則,如不我得;執我仇仇,亦不我力。’《君陳》曰:‘未見圣,若己弗克見;既見圣,亦不克由圣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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範榮期見郗超俗情不淡,戲之曰:“夷、齊、巢、許,壹詣垂名。何必勞神苦形,支策據梧邪?”郗未答。韓康伯曰:“何不使遊刃皆虛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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