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拓跋海霞
始死,三日不怠,三月不解,期悲哀,三年憂--恩之殺也。圣人因殺以制節,此喪之所以三年。賢者不得過,不肖者不得不及,此喪之中庸也,王者之所常行也。《書》曰:“高宗諒闇,三年不言”,善之也;王者莫不行此禮。何以獨善之也?曰:高宗者武丁;武丁者,殷之賢王也。繼世即位而慈良于喪,當此之時,殷衰而復興,禮廢而復起,故善之。善之,故載之書中而高之,故謂之高宗。三年之喪,君不言,《書》云:「高宗諒闇,三年不言」,此之謂也。然而曰“言不文”者,謂臣下也。
尉遲洪濱
賀司空入洛赴命,為太孫舍人。經吳閶門,在船中彈琴。張季鷹本不相識,先在金閶亭,聞弦甚清,下船就賀,因共語。便大相知說。問賀:“卿欲何之?”賀曰:“入洛赴命,正爾進路。”張曰:“吾亦有事北京。”因路寄載,便與賀同發。初不告家,家追問迺知。
韶平卉
三年之喪,以其喪拜;非三年之喪,以吉拜。三年之喪,如或遺之酒肉,則受之必三辭。主人衰绖而受之。如君命,則不敢辭,受而薦之。喪者不遺人,人遺之,雖酒肉,受也。從父昆弟以下,既卒哭,遺人可也。縣子曰:“三年之喪,如斬。期之喪,如剡。”三年之喪,雖功衰不吊,自諸侯達諸士。如有服而將往哭之,則服其服而往。期之喪,十一月而練,十三月而祥,十五月禫。練則吊。既葬,大功吊,哭而退,不聽事焉。期之喪,未喪,吊于鄉人。哭而退,不聽事焉。功衰吊,待事不執事。小功緦,執事不與于禮。相趨也,出宮而退。相揖也,哀次而退。相問也,既封而退。相見也。反哭而退。朋友,虞附而退。吊,非從主人也。四十者執綍:鄉人五十者從反哭,四十者待盈坎。
矯著雍
古者,貴賤皆杖。叔孫武叔朝,見輪人以其杖關轂而輠輪者,于是有爵而后杖也。鑿巾以飯,公羊賈為之也。
赫連翼楊
孔車騎少有嘉遁意,年四十余,始應安東命。未仕宦時,常獨寢,歌吹自箴誨,自稱孔郎,遊散名山。百姓謂有道術,為生立廟。今猶有孔郎廟。
雀丁
郗司空家有傖奴,知及文章,事事有意。王右軍向劉尹稱之。劉問“何如方回?”王曰:“此正小人有意向耳!何得便比方回?”劉曰:“若不如方回,故是常奴耳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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