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偶元十
君之喪:三日,子、夫人杖,五日既殯,授大夫世婦杖。子、大夫?qū)嬮T之外杖,寢門之內(nèi)輯之;夫人世婦在其次則杖,即位則使人執(zhí)之。子有王命則去杖,國君之命則輯杖,聽卜有事于尸則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則輯杖,于大夫所則杖。大夫之喪:三日之朝既殯,主人主婦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則去杖,大夫之命則輯杖;內(nèi)子為夫人之命去杖,為世婦之命授人杖。士之喪:二日而殯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婦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婦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殯則杖,哭柩則輯杖。棄杖者,斷而棄之于隱者。
從碧蓉
桓石虔,司空豁之長(zhǎng)庶也。小字鎮(zhèn)惡。年十七八未被舉,而童隸已呼為鎮(zhèn)惡郎。嘗住宣武齋頭。從征枋頭,車騎沖沒陳,左右莫能先救。宣武謂曰:“汝叔落賊,汝知不?”石虔聞之,氣甚奮。命朱辟為副,策馬於數(shù)萬眾中,莫有抗者,徑致沖還,三軍嘆服。河朔後以其名斷瘧。
渾晗琪
王子猷、子敬兄弟共賞高士傳人及贊。子敬賞井丹高潔,子猷雲(yún):“未若長(zhǎng)卿慢世。”
竇戊戌
王文度弟阿智,惡乃不翅,當(dāng)年長(zhǎng)而無人與婚。孫興公有壹女,亦僻錯(cuò),又無嫁娶理。因詣文度,求見阿智。既見,便陽言:“此定可,殊不如人所傳,那得至今未有婚處?我有壹女,乃不惡,但吾寒士,不宜與卿計(jì),欲令阿智娶之。”文度欣然而啟藍(lán)田雲(yún):“興公向來,忽言欲與阿智婚。”藍(lán)田驚喜。既成婚,女之頑嚚,欲過阿智。方知興公之詐。
葛依霜
世稱“庾文康為豐年玉,稚恭為荒年谷”。庾家論雲(yún)是文康稱“恭為荒年谷,庾長(zhǎng)仁為豐年玉。”
子車陽葒
宣武與簡(jiǎn)文、太宰共載,密令人在輿前後鳴鼓大叫。鹵簿中驚擾,太宰惶怖求下輿。顧看簡(jiǎn)文,穆然清恬。宣武語人曰:“朝廷閑故復(fù)有此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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