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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簡平
是月也,驅獸毋害五谷,毋大田獵。農乃登麥,天子乃以彘嘗麥,先薦寢廟。是月也,聚畜百藥。靡草死,麥秋至。斷薄刑,決小罪,出輕系。蠶事畢,后妃獻繭。乃收繭稅,以桑為均,貴賤長幼如一,以給郊廟之服。是月也,天子飲酎,用禮樂。
扶丙子
子夏喪其子而喪其明。曾子吊之曰:“吾聞之也:朋友喪明則哭之。”曾子哭,子夏亦哭,曰:“天乎!予之無罪也。”曾子怒曰:“商,女何無罪也?吾與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間,退而老于西河之上,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,爾罪一也;喪爾親,使民未有聞焉,爾罪二也;喪爾子,喪爾明,爾罪三也。而曰女何無罪與!”子夏投其杖而拜曰:“吾過矣!吾過矣!吾離群而索居,亦已久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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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公與時賢共賞說,遏、胡兒並在坐。公問李弘度曰:“卿家平陽,何如樂令?”於是李潸然流涕曰:“趙王篡逆,樂令親授璽綬。亡伯雅正,恥處亂朝,遂至仰藥。恐難以相比!此自顯於事實,非私親之言。”謝公語胡兒曰:“有識者果不異人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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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大夫之諸侯,不反服。喪冠條屬,以別吉兇。三年之練冠,亦條屬,右縫。小功以下左。緦冠繰纓。大功以上散帶。朝服十五升,去其半而緦;加灰,錫也。
衷惜香
父母之喪,將祭,而昆弟死;既殯而祭。如同宮,則雖臣妾,葬而后祭。祭,主人之升降散等,執事者亦散等。雖虞附亦然。自諸侯達諸士,小祥之祭,主人之酢也嚌之;眾賓兄弟,則皆啐之。大祥:主人啐之,眾賓兄弟皆飲之,可也。凡侍祭喪者,告賓祭薦而不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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