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閆辛酉
君之喪:三日,子、夫人杖,五日既殯,授大夫世婦杖。子、大夫寢門之外杖,寢門之內輯之;夫人世婦在其次則杖,即位則使人執之。子有王命則去杖,國君之命則輯杖,聽卜有事于尸則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則輯杖,于大夫所則杖。大夫之喪:三日之朝既殯,主人主婦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則去杖,大夫之命則輯杖;內子為夫人之命去杖,為世婦之命授人杖。士之喪:二日而殯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婦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婦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殯則杖,哭柩則輯杖。棄杖者,斷而棄之于隱者。
壤駟江潛
父母雖沒,將為善,思貽父母令名,必果;將為不善,思貽父母羞辱,必不果。舅沒則姑老,冢婦所祭祀、賓客,每事必請于姑,介婦請于冢婦。舅姑使冢婦,毋怠,不友無禮于介婦。舅姑若使介婦,毋敢敵耦于冢婦,不敢并行,不敢并命,不敢并坐。凡婦,不命適私室,不敢退。婦將有事,大小必請于舅姑。子婦無私貨,無私畜,無私器,不敢私假,不敢私與。婦或賜之飲食、衣服、布帛、佩帨、茝蘭,則受而獻諸舅姑,舅姑受之則喜,如新受賜,若反賜之則辭,不得命,如更受賜,藏以待乏。婦若有私親兄弟將與之,則必復請其故,賜而后與之。適子庶子只事宗子宗婦,雖貴富,不敢以貴富入宗子之家,雖眾車徒舍于外,以寡約入。子弟猶歸器衣服裘衾車馬,則必獻其上,而后敢服用其次也;若非所獻,則不敢以入于宗子之門,不敢以貴富加于父兄宗族。若富,則具二牲,獻其賢者于宗子,夫婦皆齊而宗敬焉,終事而后敢私祭。
乜庚
桓玄下都,羊孚時為兗州別駕,從京來詣門,箋雲:“自頃世故睽離,心事淪蕰。明公啟晨光於積晦,澄百流以壹源。”桓見箋,馳喚前,雲:“子道,子道,來何遲?”即用為記室參軍。孟昶為劉牢之主簿,詣門謝,見雲:“羊侯,羊侯,百口賴卿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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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蚤作,負手曳杖,消搖于門,歌曰:“泰山其頹乎?梁木其壞乎?哲人其萎乎?”既歌而入,當戶而坐。子貢聞之曰:“泰山其頹,則吾將安仰?梁木其壞、哲人其萎,則吾將安放?夫子殆將病也。”遂趨而入。夫子曰:“賜!爾來何遲也?夏后氏殯于東階之上,則猶在阼也;殷人殯于兩楹之間,則與賓主夾之也;周人殯于西階之上,則猶賓之也。而丘也殷人也。予疇昔之夜,夢坐奠于兩楹之間。夫明王不興,而天下其孰能宗予?予殆將死也。”蓋寢疾七日而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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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喪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眾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納財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無算;士疏食水飲,食之無算;夫人世婦諸妻皆疏食水飲,食之無算。大夫之喪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眾士疏食水飲;妻妾疏食水飲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;婦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練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醬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飲酒者先飲醴酒。期之喪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飲酒。期終喪,不食肉,不飲酒,父在為母,為妻。九月之喪,食飲猶期之喪也,食肉飲酒,不與人樂之。五月三月之喪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飲酒,不與人樂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飲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飲酒可也。五十不成喪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則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則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則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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