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首頁
- 其他
- 无子女离婚协议书
南宮勝濤
王夷甫雅尚玄遠,常嫉其婦貪濁,口未嘗言“錢”字。婦欲試之,令婢以錢繞床,不得行。夷甫晨起,見錢閡行,呼婢曰:“舉卻阿堵物。”
馬佳巧梅
王子猷、子敬俱病篤,而子敬先亡。子猷問左右:“何以都不聞消息?此已喪矣!”語時了不悲。便索輿來奔喪,都不哭。子敬素好琴,便徑入坐靈床上,取子敬琴彈,弦既不調(diào),擲地雲(yún):“子敬!子敬!人琴俱亡。”因慟絕良久,月余亦卒。
介如珍
王安期作東海郡,吏錄壹犯夜人來。王問:“何處來?”雲(yún):“從師家受書還,不覺日晚。”王曰:“鞭撻寧越以立威名,恐非致理之本。”使吏送令歸家。
莫乙卯
吳郡陳遺,家至孝,母好食鐺底焦飯。遺作郡主簿,恒裝壹囊,每煮食,輒貯錄焦飯,歸以遺母。後值孫恩賊出吳郡,袁府君即日便征,遺已聚斂得數(shù)鬥焦飯,未展歸家,遂帶以從軍。戰(zhàn)於滬瀆,敗。軍人潰散,逃走山澤,皆多饑死,遺獨以焦飯得活。時人以為純孝之報也。
懷赤奮若
冀州刺史楊淮二子喬與髦,俱總角為成器。淮與裴頠、樂廣友善,遣見之。頠性弘方,愛喬之有高韻,謂淮曰:“喬當及卿,髦小減也。”廣性清淳,愛髦之有神檢,謂淮曰:“喬自及卿,然髦尤精出。”淮笑曰:“我二兒之優(yōu)劣,乃裴、樂之優(yōu)劣。”論者評之:以為喬雖高韻,而檢不匝;樂言為得。然並為後出之俊。
壤駟蘭蘭
初,註莊子者數(shù)十家,莫能究其旨要。向秀於舊註外為解義,妙析奇致,大暢玄風。唯秋水、至樂二篇未竟而秀卒。秀子幼,義遂零落,然猶有別本。郭象者,為人薄行,有俊才。見秀義不傳於世,遂竊以為己註。乃自註秋水、至樂二篇,又易馬蹄壹篇,其余眾篇,或定點文句而已。後秀義別本出,故今有向、郭二莊,其義壹也。
《无子女离婚协议书》所有內(nèi)容均來自互聯(lián)網(wǎng)或網(wǎng)友上傳,美極超聲設備有限公司只為原作者的小說進行宣傳。歡迎各位書友支持并收藏《无子女离婚协议书》最新章節(jié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