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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處仲每酒後輒詠“老驥伏櫪,誌在千裏。烈士暮年,壯心不已”。以如意打唾壺,壺口盡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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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右軍年減十歲時,大將軍甚愛之,恒置帳中眠。大將軍嘗先出,右軍猶未起。須臾,錢鳳入,屏人論事,都忘右軍在帳中,便言逆節之謀。右軍覺,既聞所論,知無活理,乃剔吐汙頭面被褥,詐孰眠。敦論事造半,方意右軍未起,相與大驚曰:“不得不除之!”及開帳,乃見吐唾從橫,信其實孰眠,於是得全。於時稱其有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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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子猷嘗行過吳中,見壹士大夫家,極有好竹。主已知子猷當往,乃灑埽施設,在聽事坐相待。王肩輿徑造竹下,諷嘯良久。主已失望,猶冀還當通,遂直欲出門。主人大不堪,便令左右閉門不聽出。王更以此賞主人,乃留坐,盡歡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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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聽五刑之訟,必原父子之親、立君臣之義以權之。意論輕重之序、慎測淺深之量以別之。悉其聰明、致其忠愛以盡之。疑獄,泛與眾共之;眾疑,赦之。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。成獄辭,史以獄成告于正,正聽之。正以獄成告于大司寇,大司寇聽之棘木之下。大司寇以獄之成告于王,王命三公參聽之。三公以獄之成告于王,王三又,然后制刑。凡作刑罰,輕無赦。刑者侀也,侀者成也,一成而不可變,故君子盡心焉。析言破律,亂名改作,執左道以亂政,殺。作淫聲、異服、奇技、奇器以疑眾,殺。行偽而堅,言偽而辯,學非而博,順非而澤,以疑眾,殺。假于鬼神、時日、卜筮以疑眾,殺。此四誅者,不以聽。凡執禁以齊眾,不赦過。有圭璧金璋,不粥于市;命服命車,不粥于市;宗廟之器,不粥于市;犧牲不粥于市;戎器不粥于市。用器不中度,不粥于市。兵車不中度,不粥于市。布帛精粗不中數、幅廣狹不中量,不粥于市。奸色亂正色,不粥于市。錦文珠玉成器,不粥于市。衣服飲食,不粥于市。五谷不時,果實未熟,不粥于市。木不中伐,不粥于市。禽獸魚鱉不中殺,不粥于市。關執禁以譏,禁異服,識異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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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朗每以識度推華歆。歆蠟日,嘗集子侄燕飲,王亦學之。有人向張華說此事,張曰:“王之學華,皆是形骸之外,去之所以更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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郗司空拜北府,王黃門詣郗門拜,雲:“應變將略,非其所長。”驟詠之不已。郗倉謂嘉賓曰:“公今日拜,子猷言語殊不遜,深不可容!”嘉賓曰:“此是陳壽作諸葛評。人以汝家比武侯,復何所言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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