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宰父文波
殤:長、中,變三年之葛。終殤之月算,而反三年之葛。是非重麻,為其無卒哭之稅。下殤則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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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帝在西堂,會諸公飲酒,未大醉,帝問:“今名臣共集,何如堯、舜?”時周伯仁為仆射,因厲聲曰:“今雖同人主,復那得等於聖治!”帝大怒,還內,作手詔滿壹黃紙,遂付廷尉令收,因欲殺之。後數日,詔出周,群臣往省之。周曰:“近知當不死,罪不足至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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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平原河橋敗,為盧誌所讒,被誅。臨刑嘆曰:“欲聞華亭鶴唳,可復得乎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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範宣年八歲,後園挑菜,誤傷指,大啼。人問:“痛邪?”答曰:“非為痛,身體發膚,不敢毀傷,是以啼耳!”宣潔行廉約,韓豫章遺絹百匹,不受。減五十匹,復不受。如是減半,遂至壹匹,既終不受。韓後與範同載,就車中裂二丈與範,雲:“人寧可使婦無(巾軍)邪?”範笑而受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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諸侯出夫人,夫人比至于其國,以夫人之禮行;至,以夫人入。使者將命曰:“寡君不敏,不能從而事社稷宗廟,使使臣某,敢告于執事。”主人對曰:“寡君固前辭不教矣,寡君敢不敬須以俟命。”有司官陳器皿;主人有司亦官受之。妻出,夫使人致之曰:“某不敏,不能從而共粢盛,使某也敢告于侍者。”主人對曰:“某之子不肖,不敢辟誅,敢不敬須以俟命。”使者退,主人拜送之。如舅在,則稱舅;舅沒,則稱兄;無兄,則稱夫。主人之辭曰:“某之子不肖。”如姑姊妹,亦皆稱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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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馬太傅齋中夜坐,於時天月明凈,都無纖翳。太傅嘆以為佳。謝景重在坐,答曰:“意謂乃不如微雲點綴。”太傅因戲謝曰:“卿居心不凈,乃復強欲滓穢太清邪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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