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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俟東亮
郗公大聚歛,有錢數千萬。嘉賓意甚不同,常朝旦問訊。郗家法:子弟不坐。因倚語移時,遂及財貨事。郗公曰:“汝正當欲得吾錢耳!”迺開庫壹日,令任意用。郗公始正謂損數百萬許。嘉賓遂壹日乞與親友,周旋略盡。郗公聞之,驚怪不能已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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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之學者:比物丑類。鼓無當于五聲,五聲弗得不和。水無當于五色,五色弗得不章。學無當于五官。五官弗得不治。師無當于五服,五服弗得不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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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峻亂,諸庾逃散。庾冰時為吳郡,單身奔亡,民吏皆去。唯郡卒獨以小船載冰出錢塘口,蘧篨覆之。時峻賞募覓冰,屬所在搜檢甚急。卒舍船市渚,因飲酒醉還,舞棹向船曰:“何處覓庾吳郡?此中便是。”冰大惶怖,然不敢動。監司見船小裝狹,謂卒狂醉,都不復疑。自送過浙江,寄山陰魏家,得免。後事平,冰欲報卒,適其所願。卒曰:“出自廝下,不願名器。少苦執鞭,恒患不得快飲酒。使其酒足余年畢矣,無所復須。”冰為起大舍,市奴婢,使門內有百斛酒,終其身。時謂此卒非唯有智,且亦達生。
建戊戌
曾子問曰:“卿、大夫將為尸于公,受宿矣,而有齊衰內喪,則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出,舍于公館以待事,禮也。”孔子曰:“尸弁冕而出,卿、大夫、士皆下之,尸必式,必有前驅。”子夏問曰:“三年之喪卒哭,金革之事無辟也者,禮與?初有司與?”孔子曰:“夏后氏三年之喪,既殯而致事,殷人既葬而致事。《記》曰:‘君子不奪人之親,亦不可奪親也。’此之謂乎?”子夏曰:“金革之事無辟也者,非與?”孔子曰:“吾聞諸老聃曰:昔者魯公伯禽有為為之也。今以三年之喪,從其利者,吾弗知也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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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帝在西堂,會諸公飲酒,未大醉,帝問:“今名臣共集,何如堯、舜?”時周伯仁為仆射,因厲聲曰:“今雖同人主,復那得等於聖治!”帝大怒,還內,作手詔滿壹黃紙,遂付廷尉令收,因欲殺之。後數日,詔出周,群臣往省之。周曰:“近知當不死,罪不足至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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